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云南省2015年度及2016年第一季度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州、市安全监管局:
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8号,以下简称《申报办法》),2015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2015年度及2016年第一季度我省职业病危害申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职业病危害申报基本情况
截至3月31日,全省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的企业有11022个,新增申报企业1163个,其中昆明市、曲靖市和红河州新申报企业数量依次为328个、298个、124个;迪庆州、版纳州、普洱市企业数量较少,分别为0、1个、3个,具体情况详见《各地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没有认识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未及时、如实申报。部分职业卫生监管部门人员和企业有关负责人、管理人员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防护知识掌握不全面、不系统。部分用人单位不了解申报程序、系统使用人员不懂得如何操作系统,致使部分企业成为申报的盲区。截至2016年3月31日还有一些企业尚未申报。
(二)申报工作推进缓慢。部分地区对申报工作不够重视,检查督查力度不够、手段不强,个别地区申报企业数量长期偏低,如迪庆州、版纳州和德宏州,近年累计申报企业数量分别仅为20个、29个、32个。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州、市安全监管局要认真总结申报工作中的经验,特别是要针对本地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切实把申报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基础性工作,有助于企业掌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状况、提高防范意识,也有助于安全监管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高监管效率。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尽快实现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申报意识,指导企业掌握申报程序和方式;各地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按照时限审核企业上报材料和备案工作,实现申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企业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要按照《申报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大对未申报企业的执法检查,对用人单位未按照《申报办法》规定及时、如实地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要加大执法力度,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附件:各地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6日
附件:
各地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地区 名称 | 昆明 | 曲靖 | 红河 | 楚雄 | 文山 | 玉溪 | 大理 | 昭通 | 普洱 | 保山 | 临沧 | 丽江 | 怒江 | 德宏 | 版纳 | 迪庆 | 合计 |
2015年 全年 申报 企业 数量 | 314 | 292 | 102 | 11 | 43 | 46 | 26 | 11 | 3 | 20 | 97 | 33 | 23 | 8 | 1 | 0 | 1030 |
2016年一季度申报 企业 数量 | 14 | 6 | 22 | 6 | 8 | 7 | 1 | 48 | 0 | 1 | 2 | 15 | 3 | 0 | 0 | 0 | 133 |
累计 申报 企业 数量 (总计) | 2648 | 1596 | 1434 | 846 | 821 | 641 | 580 | 572 | 521 | 496 | 336 | 322 | 128 | 32 | 29 | 20 | 1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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