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均包含在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云南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由省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授权,牵头组织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特别重大事故。
8.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10.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协调省有关部门、行业领域和各州、市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2.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13.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
14.承担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云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5.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强化“红线”意识、推进依法治安、深化责任落实为基础,以健全完善大检查长效机制、狠抓隐患排查整治为核心,以继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为重点,以强化行政执法、夯实宣传培训基础、提升应急能力为支撑,全力推动“十三五”开局之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全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和“一企一标准”为核心,全面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率先制订落实“一企一标准”,并根据工艺特点、风险类型、影响范围等因素,建立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年底前,所有监管对象必须100%做到逐一量身定制管理规范和检查标准,建立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
二是全力推动大检查长效机制的健全完善。年底前,全面建立完善“1+3+5” 大检查长效机制,所有监管对象严格按照厘清监管对象、量身定制检查标准、定期实施对标检查、逐月上网申报、跟踪落实隐患整改五项闭环要求狠抓落实、严格监管。同时,将随机抽查工作与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实行被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随机调配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实现监管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提高监管效能。
三是继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矿山行业:启动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煤炭产业坚持“严控总量、优化布局、淘汰落后、严格标准、促进转型”的原则,认真落实已经批准的转型升级方案,加大对整顿关闭的激励和引导,加快转型升级;非煤矿山以转型升级为统领,在开展专家排查、提出具体整改建议的基础上,督促各地尽快制定转型升级方案报审,严格按照批复方案组织实施,今年年底争取实现35%的改造提升矿山改造提升到位、50%以上的淘汰关闭矿山关闭到位、100%的整合重组矿山落实整合重组。危险化学品行业: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和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程,从今年起,在彻底摸清企业底数和生产状况、完善行业管理规范和检查标准的基础上,逐一开展专家排查评估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按照“改造提升一批、搬迁重建一批、关闭退出一批”的要求,全力推动整改落实和技术改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道路交通行业:启动县乡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按照“消除存量、不添增量、动态排查”的方针,突出县乡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重点路段隐患整治,分期、分步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省、市、县、乡、村多方投资,多形式、多方式共建共管的格局,推动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烟花爆竹行业:深入开展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批发企业 “六严禁”,生产企业“三库”“四防”建设和机械化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年内全省烟花爆竹药物生产以及涉药重点关键工序100%实现机械化生产。工贸行业:突出涉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三项整治,重点实施469户金属冶炼企业“一企一标准”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消除涉氨制冷企业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等4类重大安全隐患。油气管线领域:年内全面彻底整改剩余的安全隐患,确保整改率达到100%。消防领域:深入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城市轨道交通、古城古镇和文物古建筑等专项治理,抓紧整治国务院安委会、中央综治办、省政府挂牌督办的19项火灾隐患。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
四是努力构建大宣传、大培训的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立足面向企业职工、面向全社会,充分利用各类传媒和宣传舆论手段,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组织有关专家和新闻媒体对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明查暗访,树立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强化舆论引导。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继续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工程”。
五是努力构建专业化支撑、社会化参与的应急能力体系。启动实施安全生产应急能力保障工程,切实强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线等专业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建设,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保障机制和各类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救援处置到位。优化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合理布局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推动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和专业救援队伍建设。
六是狠抓监管能力和监管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启动实施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落实编制和经费,配齐人员和装备,在行政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等方面给予保障。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推动,深入推进安全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和作风纪律建设,坚持挺纪在前,严肃执纪,努力打造“严谨、务实、担当、协作”的监管执法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云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我局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07人,均为财政全额供养人员。离退休人员8人,均为退休人员。在编实有车辆7辆。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917.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17.69万元。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17.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24.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93.5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24.16万元(均为本级财力安排)。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1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5.16万元,占总支出的25.52%;项目支出3169万元,占总支出的64.44%。上年结转支出493.5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4%。按支出功能分类,支出明细如下:公共安全支出9.49万元。主要用于非药品类易制毒工作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895.8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监管专业知识培训、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面的开支;住房保障支出12.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我局用于保障机关及直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5.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701.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9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05.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我局项目预算批复共5个项目,支出3169.00万元。其中:
1.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项资金1500万元。主要用于省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以及危及公共安全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支出。
2.安全生产专项经费145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行政许可、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事故查处、安全生产月活动、省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补助等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支出。
3.安全生产责任状奖励经费105万元。主要用于对201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为优秀的省级有关部门给予奖励支出。
4.安监人员监管专业知识培训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安监系统安全监管专业知识培训方面的开支。
5.因公出国(境)专项经费14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四、2016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动情况
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同比下降。原因主要是:2015年10月份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局公务用车减少,按照近年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核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将降低。同时,2016年我局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人数,降低公务接待开支。
五、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安全生产对下转移专项支付预算4172万元单列,不在我部门2016年预算收入中反映。
附件: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明细表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日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