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一案三制”建设为主线,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编制和各级政府应急能力建设为牵引,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应急物资储备配置,深化应急基础保障措施,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应急救援保障制度,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应急能力水平,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治建设
(一)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1.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框架内,推动州(市)、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逐步向基层延伸。督促指导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14个重点攻坚县安全监管部门完成应急管理机构设置。
2.督促指导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特别是省属企业、在滇央企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职责,指定负责人。
3.筹建云南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会。
4.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库。完善政府、专家、社会三方结合的事故应急技术支持和决策机制,建立分行业、领域、区域的实用性较强的专家人员数据库。把应急类专家纳入日常性检查、培训教育和预案演练,充分发挥专家事前预防技术力量作用。
(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机制。
按照“顶层设计、统一标准、数据共享”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省安全生产在线监控与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完善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事故统计、应急值班值守等综合功能,实现省安全监管局与省政府和省级部门政务平台、大型企业以及州(市)安全监管局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进一步完善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警机制。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制度建设。
1.根据国家即将出台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及时制定《云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规范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2.加快应急管理建设规划工作。全面总结评估云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3月份前完成上报工作;加强与国家安科院合作,11月份完成云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编制。
3.认真学习贯彻《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总局令第74号),制定相应措施办法,抓好督促检查,确保落实。
二、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管理
(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率100%。
省、州市、县三级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规定和要求,全部编制修订完善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要求报同级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备案。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所有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作岗位必须有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率100%。
督促指导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企业特别是矿山、危化和烟花爆竹等重点高危行业企业,以及中型以上规模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分级备案;备案已满3年的企业完成重新修订及备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至少组织1次抽查检查,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企业特别是重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率100%。
(六)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实战演练100%。
省级6月份组织1次危险化学品、8月份组织1次矿山或水电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实战演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年内至少组织1次本级层面的矿山、危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实战演练;省级重点指导矿山、危化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及金沙江、澜沧江水电项目和中石油中石化输油(气)管道企业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救援实战演练,企业自身每季度不低于1次现场处置预案演练。
三、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基础工作建设。
1.建立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数据库。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情况进行排查摸底,按照各类救援队伍的主管单位、分布情况、队伍规模、联系方式等,逐一建档,省级汇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数据库。
2. 督促指导各级推动基层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建设,落实工业园区、开发区等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和鼓励民间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安全生产救援。
3.开展专职应急救援队伍针对性训练。邀请省内外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组织开展1次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技能培训与竞赛。
4.改进经费投入和补助方式。在积极争取省财政继续给予队伍建设经费补助的同时,督促指导企业集团、州市、县按照相应比例配套补助经费,改进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按照建设重点任务、创先争优工作成效等考核办法,用“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八)强化矿山和危化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在现有9支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上,突出矿山、危化行业(领域),对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进行选拔筛选,计划新建2支省级队伍。有重点地推进中石油云南炼化基地、中缅油气管道等重点危化企业救援队伍建设。
(九)积极申报国家级、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
加强与国家总局协调,积极争取把云南中金共和资源有限公司、中石油西南管道有限公司昆明维抢修中心2支救援队伍申报为国家级救援队。同时,积极推进滇中产业新区、曲靖、文山3个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十)推行应急救援有偿服务政策。
组织高危行业企业应急救援有偿服务调研,制定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有偿服务专职应急救援队名录,选取矿山、危化类2个高危行业企业试行专职救援队与区域内企业签订救护协议,同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性安全检查等工作,逐步在全省高危行业企业推广应急救援有偿服务。
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十一)强化应急管理储备库管理。
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物资装备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梳理现有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总体情况,建档入册,建立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适时淘汰更新应急储备物资。
(十二)优化应急物资储备配置。
1.优化配置滇中产业新区、曲靖、文山、普洱等7个省级应急储备库物资,遴选1-2个储备点新增为省级库。
2.督促省级安全生产应急储备库相关州(市)、县(市、区)和企业加大投入,将储备库建设维护保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增强物资储备能力。
3.试点与国内应急物资装备厂商建立常用救援物资和大型应急救援设备租赁使用模式,提高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五、抓好应急培训和宣传
(十三)加强应急管理人员培训。
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5月份组织举办1期全省安监系统应急工作分管领导、负责人、工作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应急专职培训。二季度,对省局机关进行1次应急管理业务培训。
(十四)加强救援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
结合应急管理培训,组织1期矿山、危化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指挥员、救护队员的新训复训和经验交流会,强化应急救援业务技能。
(十五)加强企业一线从业人员应急知识培训。
督促指导高危行业企业和本地重点监管企业一线作业人员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的知识和技能。
(十六)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工作。
1.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依托“云南安全生产”手机报,将应急知识宣传常态化,进一步提高宣传的覆盖面。
2.组织开展好以“防灾减灾日”和 “安全生产月”两个活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意识。
六、做好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
以安全监管部门直管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县级检查、州市交叉互查、省级抽查”的方式,邀请省政府应急办、聘请应急管理专家,对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执法检查,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和演练实施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评估分级及日常管理情况,应急救援组织建立或救护协议签订情况,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设备的配备和保养维护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落实情况等。依法对违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制度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十八)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进一步完善省局应急值班室硬件设施设备。强化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急值班值守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信息报送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对全省安全生产值班值守、事故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强化省局事故信息报送统计分析系统建设,坚持每月对事故信息报送的来源、事故类型、报送时间、续报情况、应急处置情况等进行统计分析,不断改进提升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十九)落实应急处置总结评估制度。
按照国务院安委〔2013〕8号文和总局应急处置总结评估有关规定,对挂牌督办的较大事故以及省局参与调查的事故,进行严格规范的总结评估和报告。
(二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1.指导督促各级、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
2.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量化应急能力体系建设标准,细化应急管理考核评价,年终实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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