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事故督办〔2015〕8号楚雄州武定县“11·05”较大事故

发布时间:2015-11-06 17:48:00

楚雄州人民政府:

11月5日,楚雄州武定县发窝乡分多村委会永厂村境内正在施工的过境输电线路发生塔基倒塌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根据云南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规定,省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查事故迟报原因,查清事故单位是否存在瞒报、谎报事故行为,一经查实要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请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事故调查组抓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三、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你州安委会审核同意后,以州安委会文件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由楚雄州人民政府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及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请在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上述督办事项。该事故调查报告经州人民政府作出批复决定后,本通知督办事项予以解除。

联系人:杨宇高,联系电话:0871-68025580。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