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事故督办〔2015〕6号楚雄州杭瑞高速公路“4·0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发布时间:2015-04-22 10:21:00

楚雄州人民政府:

    4月6日18时15分,昆明国旅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云AL3356号安凯牌旅游客车(核载39人、实载36人,含驾驶员和导游),从大理驶往昆明,当车行至杭瑞高速K2436+800M(楚大高速K40+800M)路段时,车辆擦刮右侧护栏后侧翻出有效路面,已造成8人死亡、28人受伤。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云安〔2010〕21号)规定,省安委会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事故调查组抓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二、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州安委会审核同意后,以州安委会文件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由楚雄州人民政府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三、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及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请在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上述督办事项。该较大事故调查报告经州人民政府作出批复决定后,本通知督办事项予以解除。

联系人:周祖峰,联系电话:0871-68025580。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