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2015第8号

发布时间:2015-04-01 12:15:00

昭通市人民政府:

    3月24日昭通市昭阳区守望回族乡葫芦坪村鹿柴冲自然村在新建清真寺施工打板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社会反映强烈、影响较大。按照省政府要求,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云安〔2010〕21号)规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由市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抓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二、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你市安委会审核同意后,以昭通市安委会文件上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由昭通市人民政府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三、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及时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请在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上述督办事项。该事故调查报告经市人民政府作出批复决定后,本通知督办事项予以解除。

联系人:杨宇高,联系电话:0871-68025580。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