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2015第2号

发布时间:2015-02-25 16:53:00

大理州人民政府:

    1月3日凌晨2时许,大理州巍山县南诏镇拱辰楼发生火灾,导致拱辰楼建筑城台上木构建筑烧毁,社会反映强烈、影响较大。按照省政府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省安委办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迅速组成事故调查组抓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二、事故调查报告经事故调查组讨论通过后,以大理州安委会文件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经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大理州人民政府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三、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及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周祖峰,联系电话:0871-68025580。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