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
列入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将部分行政许可项目新列入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11号)有关规定,省政府将“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列入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现予公告。
拟申请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有关机构或社会组织,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云安监管〔2013〕130号)规定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和认可工作程序,向省安全监管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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