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
(一)部门职能
1.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云南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由省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授权,牵头组织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特别重大事故。
8.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10.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协调省有关部门、行业领域和各州、市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2.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13.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
14.承担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云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5.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健全和落实取得根本性突破
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16个州市和滇中产业新区、129个县区、1371个乡镇全部出台了党政同责实施细则,实现了省、市、县、乡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四级五覆盖”。
2.煤矿整顿关闭和转型升级取得历史性突破
以两起重大事故为推动,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魄力推动煤矿整顿关闭和转型升级,全年关闭煤矿285个,实现了历史性突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在2013年实现历史最好水平的基础上又减少了28人。
3.安全生产大检查机制创新迈出坚实的一步
初步建立了以企业自查申报为基础,配之以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明查暗访、政府综合督查的“1+3”常态化、动态化、系统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机制,实现了检查模式和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全省排查梳理出4.27万户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动态监管,查出一般隐患23.84万项,整改率99.3%,重大隐患199项,全部由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其中省政府挂牌督办51项。组织专家690人次对230户企业进行明查暗访,查出隐患1940条。
4.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不断深入
扎实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排查整改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消防、油气输送管道、涉氨制冷、在建铁路公路隧道等专项整治,大力推动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液体危货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等工作。
5.应急能力不断提升
全省组织应急演练1.7万余次,参与了鲁甸和景谷地震救援,成功组织了元磨高速公路液化气槽车泄漏、富宁隧道坍塌、宣威小河边煤矿透水等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省级救援队伍全年累计救出259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6.事故查处严肃认真
严厉查处4起重大事故、11起较大事故、198起一般事故,移送司法机关5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7人,罚款5369.47万元,开展约谈30次。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大整治;不断强化在线监管平台建设和标准化创建;继续深化“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我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单位)、云南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事业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06人(均为财政供养人员)。退休人员7人。在编实有车辆25辆。
三、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我局部门决算总收入14399.48万元,其中:上年结余5122.91万元,占总收入的35.58%;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629.25万元,占59.93%;经营收入647.32万元,占4.49%。
四、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我局部门决算总支出815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3.98万元,占总支出的16.35%;项目支出6517.63万元,占79.87%;经营支出308.20万元,占3.78%。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我局用于保障机关及直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1333.98万元,同比增加362.83万元(增加项目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856.65万元,占64.2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188.98万元,占14.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8.35万元,占21.61%。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项目支出6517.63万元,其中,县级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支出4539.6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9.65%;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专项整治、专项检查、安全监管专业知识培训等支出1234.08万元,占18.93%;水害事故应急救援装备购置支出352.32万元,占5.41%;安全生产大检查支出174.35万元,占2.67%;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项资金156.13万元,占2.4%;责任状奖励、课题支出、安全生产信息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建设等支出61.07万元,占0.94%。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7822.1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86%。与2013年相比减少30.84万元,下降0.39%,增减变化不大。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659.3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监管专业知识培训、县级安全监管装备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及信息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面的开支。
(三)公共安全支出、科学技术支出10.72万元。主要用于省院省校合作培训方面的开支。
(四)住房保障支出83.8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安全监管执法建设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39.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54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41.63万元,下降23.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人数,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努力控制各项经费开支,降低行政成本。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我局没有组团出访,因公出国(境)费7.36万元,为2013年批复后因工作原因推迟至2014年出访形成的支出。因公出国(境)人数1人,经费同比增加1.8万元,增长32.37%。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我局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7辆,同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32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1.79万元,下降1.56%,主要用于保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检查等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我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17批次,990人,接待费开支18.54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41.64万元,下降69.19%,主要用于国务院安委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督查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委办开展工作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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