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核查报送
安全生产行政统计单位名录的通知
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统计改革,加快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拟建立全国统一的县级及以上级别的安全生产行政统计单位名录,要求各地迅速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行政统计单位的核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行政区划代码》附件1(省安全监管局网站可下载)认真核实、校对县级及以上级别的安全生产行政统计单位名录,检查区划单位是否齐全、名称是否有调整,有无变更,有无统计单位缺失情况,有无其他特殊情况。
二、除现有行政区外,认真核实各地设立的县级及以上级别的各种开发区情况(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开发区、风景旅游开发区等)及各种开发区是否设立安全监管部门,是否能够开展安全生产统计工作。
三、滇中产业新区参照对州(市)的要求进行填报。
四、此次填报,事关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直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直报、职业健康统计信息直报改革工作,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核查、核实相关信息,为安全生产统计改革工作打好基础。
请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安全监管局于8月25日前将前将《县级及以上行政统计单位名录表》附件2(省安全监管局网站可下载)汇总,并与核查情况报省安全监管局规划信息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赵祥,电话:0871-68025596,传真:0871-68025592,电子邮箱:32842695@qq.com。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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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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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安监总统计 2016 11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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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号云南省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2016120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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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201612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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