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特提 云安办发电〔2015〕20号 |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报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清单的紧急通知
各州(市)及滇中产业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27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实施意见》(云安〔2015〕11号),全省上下认真抓了贯彻落实,取得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地区重视度不够,没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相关工作数据报送不及时,统计不充分,部分数据失真;二是部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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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宣传不够,导致部分企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高;三是各地区进展不平衡,部分地区缺乏有力措施,督促检查指导不到位,导致覆盖率提升缓慢。为加快全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确保2015年底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2016年扩大到所有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清单。请各州、市(滇中新区)安委办负责组织辖区内县级安委办填报已完成和未完成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清单(附件1、2),审核汇总后于2015年8月17日(周一)12:00前报省安委办,对未能按时完成企业清单报送的单位,省安委办将进行通报。
二、认真核对、及时上报。请各州、市(滇中新区)安委办认真对上报企业清单进行审核,确保汇总企业清单企业数量与《全省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进展汇总表》(附件3)数据一致,企业情况与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数据相符,如有变动,及时联系省安委办,并附书面情况说明。从2015年9月开始,请每月5号前报送进展情况,并同时报送已完成和未完成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的规模以上企业清单。
三、加大宣传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贯彻落实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的自觉性,确保2015年9月底前,全省所有企业必须张贴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挂图。要将企业“五落实五到位”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安全大检查、专项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与行政许可准入事前管理相结合,与日常监督检查、标准化建设、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事中管理相结合,与目标责任考核和事故查处等事后管理相结合,要建立通报制度,实行每月一通报,形成合力,整体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联 系 人:杨耀东
联系电话:0871-68025628
传 真:0871-68523564
电子邮箱:152614551@qq.com
附件:1.已完成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规模以上企业清单
2.未能完成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规模以上企业清单
3.全省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进展汇总表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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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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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安监总统计 2016 11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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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号云南省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2016120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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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201612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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