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专题业务培训的通知
2015-07-20 10:43:00     来源:云南省安监局

 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56日至8安全监管联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昆明举办了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专题业务培训班,收到了很好培训效果。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企业和粉尘爆炸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工贸行业粉尘防爆等专项整治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管四函〔20157号)、《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金属冶炼行业等四个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云安监管发电〔20151号)及“云南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专题业务培训班”会议精神,各地区要进一步落实有关安全培训工作,提升安全监管人员工作能力、企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就做好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专题业务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召集辖区内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和涉粉尘爆炸企业开展安全监管专题业务培训,相关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也要积极参加,掀起培训热潮,扩大培训影响;培训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提高专业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州(市)、县(市、区)、开发区或者行业等为单位分批分类进行,1110日前完成辖区内相关企业及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工作。

二、所有受训企业要组织分管安全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内训师资参加专题业务培训,受训完成后由内训师资对本企业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监管部门要随机抽查,对培训工作不到位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安全监管局要于1118日前将培训工作总结及2015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专题业务培训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一并报送省安全监管局行业监管处(联系人:陶尤军,电话及传真0871-68371016,电子邮箱:15288288927@qq.com),对培训工作不到位的将全省通报批评。

 

附件:2015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专题业务培训情况汇总表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7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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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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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安监总统计 2016 11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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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 关于开展省内安全评价机构考核换证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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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号云南省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2016120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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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201612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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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020171201547506688356.gif

U020171201547506847421.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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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监管〔2017〕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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