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靖众一合成化工有限公司“7·07”较大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业:
2014年7月7日,曲靖众一合成化工有限公司新建的年产1500吨永固紫项目在试生产过程中,合成一厂一车间氯苯回收系统发生爆炸,导致3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60万元。
经过事故调查,初步认定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一是氯苯回收塔塔底换热器导热油列管破裂,高温导热油窜入回收塔内引发塔内氯苯骤然升温,瞬间大量气化,造成塔压剧增,引发塔体爆炸;二是未按设计要求安装温控自动调节阀;三是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操作规程有缺陷,工艺参数设定不科学,值班人员操作处理不及时。
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严密防范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的有关规定,严把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等关口。建设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大型和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原则上要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化工设计单位设计。设计单位要严格遵守设计规范和标准,将安全技术与安全设施纳入初步设计方案,生产装置设计的自控水平要满足工艺安全的要求,大型和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要进行HAZOP分析。企业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严禁未经设计单位和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撤减和变更安全设施。监理单位要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
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大型、危险化工工艺或危险性较高、工艺技术复杂的建设项目,企业要对试生产方案组织专家审核。建设单位应当将试生产方案报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安全监管部门在对试生产方案进行备案前要严格审查,有必要的,可组织专家论证或到现场进行核查。对未备案的试生产项目,一律依法责令停止试生产活动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切实加强新建化工装置试车过程的安全管理
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三查: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四定: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确认工艺危害分析报告中的改进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已经落实。试车投料前,要制定科学、周密的试车投料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技术管理部门要组织有经验的专家或工程技术人员严格审查有关方案、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要加强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试车投料。各项工作准备就绪,正式试车前,要聘请有经验的专家或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试车和投料过程进行指导。试车和投料过程要严格按照设备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化工投料试生产的程序进行。试车引入化工物料(包括氮气、蒸汽等)后,建设单位要对试车过程的安全进行总协调和负总责。试车投料过程中,要严格试车程序,严格执行有关试车过程的安全规定,设备系统升温、升压及引入化工物料等重要操作,要安排专人值守监控。在装置引入可燃物料后,要严格执行用火管理规定,禁止边施工边试车,防止发生事故。
三、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仪表控制系统维护管理,提高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
企业要加强化工装置仪表控制系统的维护、维修,压力、温度、进料等重要控制仪表一旦发生故障,要立即修复;不能立即修复的,要有可靠的替代控制手段,必要时先停止化工装置的运行,待仪表修复后再恢复装置运行。采用危险工艺手动控制的化工装置,要加快技术改造,尽快实现工艺过程的自动化(DCS)控制,实现重要工艺参数的自动控制和自动报警。高度危险的化工装置还要在实现DCS控制的基础上装备紧急停车系统(ESD),提高化工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确保装置在出现异常时不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化工企业要持续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新建企业应规定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要求,工厂开工建设时就应招录操作人员,使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先接受规范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培训。装置试生产前,企业要完成全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参加生产准备。要不断加强对一线生产作业人员、临时工和农民工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的训练,在不断完善各种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加强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避免因盲目施救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指导,督促企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和物资。
五、严格承包商安全管理,确保作业施工过程安全
化工企业要建立健全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选择承包商时,要严格审查承包商有关资质,定期评估承包商安全生产业绩,及时淘汰业绩差的承包商。企业要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凭证入厂,禁止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承包商作业人员入厂。承包商进入作业现场前,企业要向承包商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并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企业要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
六、要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认真开展“回头看”和化工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检查
从近期督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来看,部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化工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检查还不够认真、深入、细致。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继续组织力量开展“回头看”检查,对规模以下的小化工企业、前段隐患排查为零的化工企业,近年来发生死亡事故的化工企业,在建的化工项目特别是即将竣工试车的项目,认真进行“补课”,不留死角。对已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做到整改责任、方案、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督促指导化工企业建立和完善持续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为企业持续开展的自觉行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请各州、市安全监管局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辖区内各有关企业。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日
附件列表:
附件列表:
烟花经营企业验收标准Microsoft Word 文档.doc
烟花生产企业验收标准Microsoft Word 文档.doc
附件列表:
附件列表:
附件列表:
附件列表: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