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批准云南泰安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等2家
安全评价乙级机构资质延期的通知
各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经2014年第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批准云南泰安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昭通市鼎安科技有限公司2家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延期至2016年12月23日。上述单位资质情况如下:
云南泰安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编号:APJ-(滇)-304;业务范围,一类:2.a金属矿采选业,b非金属矿采选业,c其他矿采选业;4.a石油加工业,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c燃气生产及供应业,d炼焦业。二类:6尾矿库;9仓储业;11.a火力发电业,b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9.a轻工业,b纺织业,c烟草加工制造业。首次发证日期:2010年12月24日。
昭通市鼎安科技有限公司,资质编号:APJ-(滇)-305业务范围,一类:2.a金属矿采选业,b非金属矿采选业,c其他矿采选业;4.a石油加工业,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c燃气生产及供应业,d炼焦业。二类:6尾矿库;9仓储业;14.a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b金属制品业,c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9.a轻工业,b纺织业,c烟草加工制造业。首次发证日期:2006年4月28日。
各评价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依法独立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如实反映所评价的安全事项,对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安全评价机构不断提高安全评价质量和专业能力,在事故预防中进一步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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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办发[2014]37号__关于印发《红河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规定》的通知 (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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