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信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实施
2011-03-30 15:39:41     来源:云南省安监局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信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安监管〔2011〕2号

各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0157号)要求,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

各级安全监管局、工业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在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实施意见》的要求,要结合当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分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制定贯彻《实施意见》的计划、方案,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制推行安全技术装备,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改善安全条件,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基础管理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工艺管理,开停车管理以及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等24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各工种操作规程及作业安全规程并严格执行。切实加强企业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事故隐患台账。

三、加强作业过程和工艺过程安全管理

企业要积极开展工艺过程风险分析,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危险源所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重要参数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并严格危险性作业许可。重视危化品储运环节安全管理,2012年底前,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GPS位系统。

四、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企业必须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特别是对新录用的员工要通过公司(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员安全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持证上岗。新建企业要在装置建成试车前6个月(至少)完成全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聘用、招工工作,进行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否则不允许试生产。生产企业从业人员至少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至少应有1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

五、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动态监管,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考评认证工作。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工作的通知》(云安监管〔200977号)要求,全面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六、深入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改造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确定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和《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工企业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的意见》(云安监管〔2009139号)要求,对涉氯、涉氨及采用危险工艺的企业,要确定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安装自动控制或安全联锁报警装置。工艺技术复杂的大型联合装置,除安装安全自动控制系统外,还应安装安全联锁和紧急停车系统。2012年底前,采用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必须全部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必须装备紧急停车系统或安全仪表系统。对现有汽车加油(气)站实施技术改造,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广应用阻隔防爆技术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安监管〔2010118号)要求,对不能满足规定安全距离要求的汽车加油(气)站,应采用阻隔防爆技术保证安全。

七、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企业要有专人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大型生产企业必须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暂不具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条件的企业应当与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每年要定期开展1次以上事故综合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纳入当地人民政府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建立联动机制。各地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监管装备配备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68号)要求,加强应急救援等安全监管装备的配备。

八、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指导管理

各级有关部门要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0983号)和《实施意见》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督和指导管理职责。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推动现有风险大的化工企业搬迁进入园区。落实行业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支持力度,优先安排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搬迁项目。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对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申请经营许可证且带有储存设施的企业,许可证发证机关要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颁发许可证,逐步提高安全准入条件,持续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对项目进行设立安全、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决定》(云政发[2008]85)要求,每年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隐患,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工业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迅速将《实施意见》转发到本辖区内各相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并督促落实。要按照《通知》和《实施意见》的要求,各司其职,加强工作协调联动,保证工作落实到位,实现我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云南省安全监管局   云南省工信委

                                      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