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1年9月1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机械纺织卷烟造纸白酒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1〕20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水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1〕20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监管四司子站下载),请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编制安全专篇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强化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高工贸行业建设项目本质安全水平的根本措施。
二、要把这两个文件及时宣传到各基层安监部门、各有关企业,尽快将工贸行业建设项目的安全专篇编写规范到编写提纲的要求上来。
三、凡2011年11月1日以后申请备案的安全专篇,必须严格按照对应行业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的要求进行编写。
四、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对编写提纲有任何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报省安全监管局行业监管处。
联系人:陶尤军,电话及传真:0871-8371016,电子邮箱:aq0871@163.com。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