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加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文件的通知
云安监管〔2009〕198号
各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属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加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09〕21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切实履行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职责,保障广大从业人员权益。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