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石英砂
生产企业职业健康工作文件的通知
云安监管办〔2009〕14号
各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09〕16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健康状况,认真填报《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健康现状摸底调查表》和《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健康现状调查摸底汇总表》,督促石英砂生产企业依法依规履行好义务,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健康现状调查摸底汇总表》请于
电 话:0871—8025580
传 真:0871—8271560
电子邮箱:sajjxtc@126.com。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石英砂
生产企业职业健康工作文件的通知
云安监管办〔2009〕14号
各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09〕16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健康状况,认真填报《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健康现状摸底调查表》和《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健康现状调查摸底汇总表》,督促石英砂生产企业依法依规履行好义务,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健康现状调查摸底汇总表》请于
电 话:0871—8025580
传 真:0871—8271560
电子邮箱:sajjxtc@126.com。
二〇〇九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