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0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发布时间:2008-11-17 06: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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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2008110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主要表现为“两个下降、两个稳定、一个较好”的特点。即: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下降;大部分地区、大部分行业安全生产状况较为稳定;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进展情况较好。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110月事故基本情况

110月全省各类伤亡事故6282起,死亡2196人。

其中:工矿商贸事故246起,死亡276人(其中: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87起、死亡102人;危化品事故9起、死亡19人、7人中毒、3人轻度中毒、64人皮肤黏膜刺激反应);煤矿事故91起、死亡157人;道路交通事故4119起、死亡1660人;火灾事故1714起、死亡50人;铁路运输事故111起、死亡52人;水上交通事故无;农业机械事故无;渔业船舶事故1起、死亡1人。

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77起,死亡287人。

一次死亡10-29人重大事故5起,死亡64人。

1.与去年同期对比情况

 全省各类伤亡事故同比减少865起、295人,分别下降12.1%11.8%

其中:工矿商贸事故同比减少57起、82人,分别下降18.8% 22.9%;煤矿事故同比减少25起、11人,分别下降21.55%6.55% ;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358起、218人,分别下降8%11.61% ;火灾事故同比减少404起、增加13人,分别下降19%、上升35.1%。铁路运输事故减少16起、增加12人,分别下降12.6%、上升30%;水上交通事故同比减少3起、6人;农业机械事故同比减少2起、2人;渔业船舶事故同比起数持平,减少1人。

2.指标控制情况

全省工矿商贸、煤矿、道路交通、火灾、铁路交通、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与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比较,低369人。

其中: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低81人;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低26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低279人;火灾事故死亡人数超10人;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10;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低3人。

较大事故77起,与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度目标相比,低8起。

3.各地指标控制情况

全省有15个州、市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以内,分别是:昆明市,低51人;昭通市,低18人;曲靖市,低114人;楚雄州,低3人;玉溪市,低34人;红河州,低63人;文山州,低11人;普洱市,低6人;西双版纳州,持平;大理州,低42人;保山市,低17人;德宏州,低25人;丽江市,低14人;怒江州,低11人;临沧市,低7人。

1个州、市事故死亡人数超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即:迪庆州,超2人。

(二)10月份事故基本情况

10月份全省各类伤亡事故550起,死亡237人。

其中:工矿商贸事故28起,死亡31人(其中: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8起、死亡9人;危化品事故1起、死亡1人);煤矿事故7起,死亡12人;道路交通事故401起、死亡188人;火灾事故106起、死亡1人;铁路运输事故8起,死亡5人;水上交通事故无;农业机械事故无;渔业船舶事故无。

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11起,死亡43人。

1.与去年同期对比情况

10月份,全省各类伤亡事故同比减少46起、3人,分别下降7.7%1.25%

其中:工矿商贸事故同比增加45人,分别上升16.7%19.23%;煤矿事故同比同比减少7起、14人,分别下降50%53.85%;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44起、增加6人、分别下降9.89%、上升3.3%;火灾事故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铁路运输事故同比增加1起、上升14.3%,死亡人数持平。

2.指标控制情况

10月份,全省工矿商贸、煤矿、道路交通、火灾、铁路运输、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与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比较,低19人。

其中: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低5人;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低6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低6人;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低3人;铁路运输事故超1人。

较大事故11起,与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度目标相比,超2起。

二、安全生产基本走势

(一)工矿商贸事故走势平稳

1-10工矿商贸事故走势平稳 2月份死亡人数最低为11人, 8月份死亡人数最高为32人,10月份死亡人数为31人,各月死亡人数均在控制指标内。10月份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

(二)煤矿事故有所下降

16月,煤矿事故波动较大,5月份死亡人数最高为31人,2月份死亡人数最低为3人。10月份事故减少,死亡人数为12人,较9月份有所下降,降幅36.8%10月份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4人。

(三)道路交通事故略有上升

10月份死亡人数为188人,与9月份相比,增加24人,上升14.6%

(四)火灾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今年以来,火灾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1-10月份火灾事故死亡50人,已超年控制指标2人。

三、工作对策与措施

()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安全发展” 这个主题,坚持安全发展,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实际,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明确下步的努力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振奋精神、转变作风,全力以赴、踏实苦干,确保今年最后两个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促进全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实现。

(二)认清形势,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吸取事故教训,加深对“安全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要认清当前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要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对今年以来发生的所有事故以及瞒报事故行为,要按照张德江副总理提出的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三条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抓紧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事故查处结果向社会通报,接受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扎实开展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非法违法是导致发生事故的最主要原因。要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就必须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把“打非”工作抓实抓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淘汰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矿小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督查力度。通过检查督查,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促使基层政府和企业始终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入细致地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尾矿库安全检查和道路交通专项整治等工作。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机构,要深入到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加强督促指导,帮助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督查活动。

(五)针对冬季和年底安全生产的特殊性,采取措施加强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引导企业以市场为导向,按能力、按定员组织生产,严防年底突击生产,严防盲目超产。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的安全监管。要落实县、乡安全监管责任,继续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坚决取缔非法窝点;做好烟花爆竹运输、经销、燃放等环节的安全工作。严密防范气候因素引发的事故。

 

                                                          OO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