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7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发布时间:2008-01-25 07:08:06

2006 7月,全省安全生产状况基本稳定,但部分领域重特大事故不断,形势不容乐观。

一、伤亡事故基本情况

全省各类伤亡事故总数当月 679起、死亡284人,累计6774起,死亡2112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当月21起、死亡24人,累计188起、死亡222人;煤矿事故当月19起、死亡41人,累计115起、死亡170人;道路交通事故当月476起、死亡208人,累计3670起、死亡1626人;火灾事故当月148起、死亡2人,累计2713起、死亡49人;水上交通事故当月1起,死亡4人,累计2起,死亡5人;铁路路外事故当月14起,死亡5人,累计86起、死亡40人;未接报渔业船舶、农业机械事故。

(一)与去年同期对比情况

 全省工矿商贸、煤矿、道路交通、火灾伤亡事故当月死亡275人,累计死亡2067人,同比当月减少4人,累计减少172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当月减少18人,累计减少35人、下降 13.62% ;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当月增加18人,累计持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当月减少6人,累计减少112人、下降6.44 % ;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当月增加 2人,累计减少 25人、下降 33.8%

(二)与上月事故对比情况

全省工矿商贸、煤矿、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起数与上月相比,当月减少8起,死亡人数当月增加20人,上升7.3%。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当月死亡人数比上月减少8人,下降25%;煤矿当月死亡人数比上月增加14人,上升34.1%;道路交通当月死亡人数比上月增加12人,上升5.8%;火灾当月死亡人数比上月增加2人,上升100%

(三)指标控制情况

全省工矿商贸、煤矿、道路交通、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与控制指标进度目标比较,当月低 35人,累计低101人。从行业控制指标进度目标看,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当月低16人,累计低 59人;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当月超16人,累计低8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当月低28人,累计低26人;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当月低6 人,累计低8人。

从地区指标控制情况看,上半年,全省有10个州、市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以内,分别是:昆明市,低9人;曲靖市,低39人;玉溪市,低 17 人;红河州,低14人;文山州,低9人;思茅市,低4 人;大理州,低2人;保山市,低30人;丽江市,低5人;迪庆州,低3人。6 个州、市死亡人数超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分别是:昭通市,超27人;楚雄州,超6人;西双版纳州,超7人;德宏州,超20 人;怒江州,超 6 人;临沧市,超 3 人。

 二、安全生产基本走势 

   (一)工矿商贸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中有降

今年以来,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 3月份死亡人数上升幅度较大,突破控制指标以外,从4月份开始至7月一直呈下降的趋势。从行业伤亡事故情况来看,17月,采掘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制造业、建筑业伤亡事故多发,死亡人数分别为:68人、33人、24人、61人,分别占总死亡人数的30.6%14.9%10.9%27.5

(二)煤矿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7月份,煤矿死亡人数大幅度上升,729,曲靖市发生一次死亡11人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7月,煤矿领域发生一次死亡39人事故13起,死亡56人,情况不容乐观。

(三)道路交通形势严峻

456月,道路交通死亡人数虽未突破进度控制指标,但今年道路交通领域重特大事故不断,17月份发生一次死亡39人事故61起,死亡254人;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8起,死亡121人。89,昭通市巧家县又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4人,形势极其严峻。

(四)火灾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1-7月,火灾事故走势平稳,一季度以后火灾事故一直处于下降趋势。但进入8月以来,特别是810日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的特大火灾,暴露了我省消防安全监管方面的不足,形势不容乐观。

三、下步工作建议及对策措施

下一步,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要以胡锦涛总书记“3.27”重要讲话和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政府专题会议的工作部署,坚持用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引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继续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有针对性地深化各个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配合有关主管部门,深入开展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是要继续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坚决查处非法载客运货,治理超载超限。加大危险路段整治,加快整改进度。以长途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大型货车为重点实施监控,同时要加大对水上运输企业、运输船舶和航道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无证营运、驾驶和超载运输,坚决取缔非法载客的“三无”船舶、农用船。二是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督促各类企业防范火灾,突出抓好危化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措施的落实。三是配合建设主管部门,深化建筑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二)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在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上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紧紧抓住重点地区和重点矿山不放,解决无证开采、一证多采、名探实采等问题;强力推行矿井机械通风,减少窒息事故和飞石伤人事故;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上,防止超装超载,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督促化工企业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严防爆炸事故,深入抓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严范翻车泄漏事故。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上,重点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窝点,抓住当前烟花爆竹旺季已过,生产任务不重的有利时机,指导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安全技术改造。

(三)努力抓好煤矿整顿工作

7月以来,煤矿事故上升。下一步要加大以乡镇煤矿为重点的安全监察力度,把防顶板和瓦斯事故作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抓好乡镇煤矿的安全整治。坚决禁止超能力突击生产,防止煤矿因突击生产、盲目生产而造成重特大事故,同时,继续推进非法矿井的关闭工作。

(四)依靠人民群众,建立广泛的参与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

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依靠职工群众,动员组织职工群众参与和监督企业安全生产。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对其举报的瞒报事故、重大事故隐患、侵害安全权益等问题,要认真受理、及时查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参与权、知情权和举报权;接受媒体监督,保障媒体反映问题渠道的畅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弘扬“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主旋律,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氛围。加强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常识普及,增强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