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进入7月份,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均呈现出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
一、伤亡事故基本情况
全省各类伤亡事故总数当月657起、死亡204人,累计5359起,死亡1706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当月19起、死亡22人,累计159起、死亡191人;煤矿事故当月13起、死亡21人,累计77起、死亡111人;道路交通事故当月442起、死亡158人,累计3100起、死亡1334人;火灾事故当月168起、死亡0人,累计1925起、死亡37人;铁路路外事故当月15起,死亡3人,累计93起,死亡25人;水上交通事故当月无,累计2起,死亡4人;渔业船舶事故当月无,累计1起,死亡2人;农业机械事故当月无,累计2起,死亡2人。
(一)与去年同期对比情况
全省工矿商贸、煤矿、道路交通、火灾伤亡事故当月死亡201人,累计死亡1673人,同比当月减少78人,累计减少429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当月减少7人、下降24.14%,累计减少62人、下降24.51% ;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当月减少19人、下降47.5%,累计减少62人,下降35.84%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当月减少50人、下降24.04 %,累计减少292人、下降17.96 % ;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当月减少2人、下降100 %,累计减少13人、下降26%。
(二)指标控制情况
全省工矿商贸、煤矿、道路交通、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与控制指标进度目标比较,当月低81人,累计低306人。从行业控制指标进度目标看,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当月低14 人,累计低63人;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当月低3人,累计低58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当月低57人,累计低173人;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当月低7人,累计低12人。
从地区指标控制情况看,1—7月全省有12个州、市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以内,分别是:昆明市,低25人;昭通市,低33人;曲靖市,低102人;玉溪市,低41 人;文山州,低46人;普洱市,低22人;西双版纳州,低21人;保山市,低3人;德宏州,低32人;丽江市,低12人;怒江州,低3人;迪庆州,低16人。4个州、市死亡人数超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分别是:楚雄州,超4人;红河州,超23人;大理州,超8人;临沧市,超6人。
二、安全生产基本走势
(一)工矿商贸事故有所下降
1-7月,工矿商贸事故走势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2-6月,事故死亡人数逐月上升,6月份死亡人数高达45人,但7月份死亡人数大幅下降为22人,降幅达51.11%。
(二)煤矿事故走势平稳
1-7月,煤矿事故走势基本平稳,5-7月份死亡人数稍高。五月份死亡23人,六月份死亡23人,七月份死亡21人,但各月死亡人数均未突破月控制进度目标。
(三)道路交通事故下降
道路交通事故1-3月呈逐月下降趋势, 4月份出现反弹,死亡人数创全年最高,达222人。5-7月份事故死亡人数逐月下降,7月份死亡人数为全年最低,为158人,降幅为22.55%。
(四)火灾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得到缓解
今年以来,火灾事故居高不下。1-4月,火灾事故逐月下降,各月死亡人数基本维持在月控制进度目标上下波动。5月份事故大幅度上升,死亡人数高达10人。6-7月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特别是7月份无死亡,火灾事故严峻形势得到缓解。
三、工作对策与措施
(一)认真做好矿山企业汛期安全防范工作。针对今年汛期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水害事故和尾矿库溃坝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要把防范矿山企业水害事故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大工作力度。要督促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认真落实防治水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汛期应急救援预案。要加强对尾矿库的安全监控,落实《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有关规程,严防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水害事故。
(二)加强建筑企业雨季施工安全监管。结合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认真排查治理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隐患,加强雨季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资质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建筑企业发生事故。
(三)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结合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认真查找和治理化工企业生产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存储、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发生危险化学品爆炸、泄露事故。
(四)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要认真贯彻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一通三防”管理,突出矿井要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按照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要求,认真清理16种应关闭煤矿,对已经确定公告关闭的矿井,要尽快按照关闭标准关实、关死。对已经关闭的矿井,要加大巡回检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将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在山区险要路段、路况复杂、事故多发路段增设标志和防护设施。对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应加派警力,限制行车速度,加强巡逻执勤,提高预警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对水毁路段应及时组织力量修复。
(六)加强高温季节安全用电管理。针对潮湿天气各类电器设备绝缘程度降低,人体多汗而容易发生触电事故的情况,要开展各种形式的用电安全检查,尤其要加强对各类电器设备的用电检查,对电工作业人员要进行暑期安全用电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防雷电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防雷意识。
(七)遏止火灾事故高发势头。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群众消防意识,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率,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同时,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