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安全生产值班相关事项的通知
云安监管〔2007〕109号
各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省安全监管局加强了调度值班,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有人值守,负责接报和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举报、政务信息。今后,请各单位将相关信息直接报送省安全监管局值班室。
值班电话:0871-8025614。
传 真:0871-8025602。
二〇〇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