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以指标控制为中心、以责任状为载体的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有所好转。
一、伤亡事故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06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1104起,死亡3592人。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上升45.55%,死亡人数下降7.83%。
1、工矿商贸企业(不含煤矿):伤亡事故383起、死亡465人,同比减少8起、26人,分别下降2.05%、5.30%。
2、煤矿企业:伤亡事故181起、死亡299人,同比增加16起、34人,分别上升9.7%、12.83%。
3、道路交通:伤亡事故6420起、死亡2627人,同比减少450起、274人,分别下降6.55%、9.45%。
4、火灾:伤亡事故3909起、死亡84人,同比减少212起、6人,分别下降5.05%、6.67%。
5、铁路路外:伤亡事故206起、死亡103人,同比减少64起、27人,分别下降23.7%、20.77%。
6、水上交通:伤亡事故4起、死亡13人,同比增加2起、5人,分别上升100%、62.5%。
7、渔业船舶: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1起,死亡人数持平。
8、农业机械:未接报伤亡事故。
(二)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情况
全省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各类重大伤亡事故144起、死亡574人,同比增加10起、81人,分别上升7.46%和16.43%。
道路交通事故97起、死亡393人,同比起数减少3起,人数增加31人。
煤矿事故21起、死亡86人,同比增加4起、12人。
工矿商贸企业事故22起、死亡80人,同比增加9起、35人。
火灾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起数减少3起、12人。
水上交通事故3起、死亡12人,同比增加2起、6人。
铁路路外、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无3-9人事故。
(三)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情况
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2起、死亡198人,同比增加7起、123人,分别上升140%、164%。
1、道路交通(9起1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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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煤矿(2起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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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火灾(1起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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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标控制情况
全省工矿商贸、煤矿、道路交通、火灾、铁路路外事故
死亡3578人,与控制指标相比低271人。
从行业指标控制情况看: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低16人,煤矿事故死亡人低6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低229人,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低14人,铁路路外事故死亡人数低6人。
从地区指标控制情况看(不包括铁路路外事故),全省有14个州、市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控制指标范围内,分别是:昆明市,低9人;曲靖市,低45人;楚雄州,低5人;玉溪市,低30人;红河州,低15人;文山州,低6人;思茅市,低21人;西双版纳州,低18人;大理州,低25人;保山市,低43人;丽江市,低23人;怒江州,低4人;迪庆州,低16人;临沧市,低22人。有2个州、市突破控制指标,昭通市,超61人;德宏州,超34人。
三、全年安全生产基本走势
(一)工矿商贸安全生产走势平稳
工矿企业事故从年初开始呈上升趋势,至3月达到全年的最高点(事故43起、死亡50人),然后开始回落,至7月到达全年的最低点(事故26起、死亡29人)。总体看,全年走势平稳,呈先升后降趋势。
(二)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煤矿事故死亡人数较高的月份为7、11月,死亡人数分别为41人、49人,最低的4月、9月分别为8人和15人,其余月份死亡人数均在20人左右。但死亡人数最高月份和最低月份反差较大,安全生产状况极不稳定,11月份发生一起死亡32人的特别重大事故。
(三)道路交通安全态势不容乐观
道路交通事故除1、2、4月死亡人数较高,分别为253人、306人、280人,超月控制指标外,其余各月死亡人数都在月控制指标内,均为190人左右。但是全年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多发,尤其是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9起145人。
(四)火灾形势相对趋缓
火灾事故从走势图上看呈“W”形,1月、8月、12月三个月的死亡人数突破10人,分别达到全年最高点,其余月份均控制在10人以内,其中6月无死亡,8月发生一起死亡10人的事故,火灾形势总体趋于稳定。
四、事故特点与状况
(一)工矿商贸事故
从事故类别看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坍塌事故多发。物体打击事故死亡65人,高处坠落事故死亡63人,坍塌事故死亡64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的13.98%、13.55%、13.76%。
从事故原因看,生产场所环境不良造成事故108起、死亡131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8.2%和28.17%;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事故92起,死亡110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4.02%和23.66%。
从事故发生的行业看,事故多集中在采掘业和建筑业。采掘业发生事故117起,死亡143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0.55%和30.75%;建筑业发生事故95起,死亡115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4.8%和24.73%。
(二)煤矿事故
从事故领域看,乡镇煤矿事故高发。乡镇煤矿事故163起,死亡269人,占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90.88%。
从事故类别看,顶板和瓦斯事故多发。顶板事故死亡126人,瓦斯事故死亡112人,分别占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42.57%、37.84%。
(三)道路交通事故
从事故原因看,超速行驶、酒后驾车、违章超车导致的事故尤为突出。超速行驶事故死亡242人,酒后驾车事故死亡130人,违章超车事故死亡99人,分别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9.24%、4.96%、3.78%。
从肇事驾驶员情况看,3年以上驾龄驾驶员造成事故死亡1180人,3年以下驾龄驾驶员造成事故死亡773人,分别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60.27%、39.48%。
从事故形态看,碰撞和翻车是事故的主要类型。碰撞事故死亡1372人,翻车事故死亡566人,分别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52.22%、21.55%。
从事故路面状况看,平直路段发生事故死亡1267人,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48.23%。
从事故发生时间看,每日15时至16时、20时至23时为事故高发时段。
五、下步工作建议
2007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年”、“攻坚年”。从目前安全生产情况来看,尽管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但是由于经济高速发展以及车流、人流增多,2007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为此,现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及指示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树立安全发展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排查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推进平安和谐云南建设步伐。
(二)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各级安监部门要与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好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专项治理工作,以资源源头管理为重点,加大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矿山的整治力度。
(三)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目前处于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运旺季,安全生产压力大。要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坚决杜绝随意改变工房用途、超人员、超药量违规突击生产现象。严格实行销售专营和运输配送制度,严禁超能力生产和超储超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加强燃放管理。
(四)继续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和监察工作力度。要加大监察力度,坚决杜绝非法煤矿死灰复燃,同时要针对冬季煤炭需求旺季对煤炭生产拉动作用较大的特点,加强对煤矿超能力生产的监督监察,防止煤矿在生产旺季突击生产、盲目生产造成重特大事故。
(五)突出抓好“春运”安全工作。要加强对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单位的安全监管,切实抓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春运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加大治理车船超员、超载和超速的力度,严禁货运和证照不全车船非法违法从事客运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