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3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道路交通特大事故多发,安全形势严峻。
一、伤亡事故基本情况
全省各类伤亡总事故当月816起、死亡262人,累计3191起,死亡950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当月32起、死亡39人,累计76起、死亡97人;煤矿事故当月15起、死亡23人,累计36起、死亡55人;道路交通事故当月464起、死亡188人,累计1683起、死亡747人;火灾事故当月289起、死亡7人,累计1341起、死亡25人;铁路路外事故当月16起,死亡5人,累计53起,死亡18人;水上交通事故当月无,累计2起,死亡8人;未接报渔业船舶、农业机械事故。
(一)与去年同期对比情况
全省工矿商贸、煤矿、道路交通、火灾伤亡事故死亡总人数同比当月减少94人,累计减少120人。其中:
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当月增加3人,累计增加4人、上升4.3%;
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当月减少13人,累计减少28人、下降33.7%;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当月减少77人,累计减少76人、下降9.2%;
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当月减少7人,累计减少20人、下降44.4%。
(二)指标控制情况
全省工矿商贸、煤矿、道路交通、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与控制指标进度目标比较,当月低52人,累计低5人。
从行业控制指标进度目标看,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当月低1人,累计低23人;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当月低2人,累计低21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当月低48人,累计超39人;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当月低1人,累计持平。
从地区指标控制情况看,1-3月,全省有7个州、市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以内,分别是:昭通市,持平;曲靖市,低35人;玉溪市,低4人;思茅市,低14人;大理州,低10人;保山市,低7人;迪庆州,低4人。
9个州、市死亡人数超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分别是:昆明市,超8人;楚雄州,超13人;红河州,超12人;文山州,超13人;西双版纳州,超16人;德宏州,超8人;丽江市,超2人;怒江州:超3人;临沧市,超6人。
二、安全生产基本走势
(一)工矿商贸安全生产走势趋紧
1-3月,工矿商贸事故走势呈现出逐月上升的趋势,一月份死亡28人、二月份死亡30人、三月份死亡39人,均未突破月控制进度目标。
(二)煤矿安全状况不容乐观
尽管1-3月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均未突破月控制进度目标,但煤矿事故走势呈现出逐月上升的趋势,一月份死亡15人、二月份死亡17人、三月份死亡23人,
(三)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1-3月,道路交通事故走势呈“∧”状,中间高两头低,二月份死亡人数高达306人,一、三月份死亡人数分别为253人和188人。但三月底以来,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接连不断,安全生产形势日趋严峻。
(四)火灾安全生产形势趋缓
1-3月,火灾事故走势波动不大,基本维持在月控制进度目标上下震荡,一、二、三月死亡人数分别为9人、9人、7人。
三、事故的主要特点与状况
(一)工矿商贸事故
从事故类别看,物体打击、坍塌、高处坠落、触电、中毒和窒息事故多发。1-3月,物体打击事故死亡19人,坍塌事故死亡17人,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3人,触电事故死亡10人,中毒和窒息事故死亡10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的19.6%、17.5%、13.4%、10.3%、10.3%。
从事故原因看,1-3月,生产场所环境不良造成事故21起、死亡28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6.9%和28.9%;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事故22起,死亡29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8.2%和29.9%。
从事故发生的行业看,事故多集中在建筑业,制造业、非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3月,建筑业事故死亡34人、制造业事故死亡12人、非金属矿采选业事故死亡10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事故死亡9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的35.1%、12.4%、10.3%、9.3%。
(二)煤矿事故
从事故类别看,顶板和瓦斯事故多发。1-3月,顶板事故22起死亡28人,瓦斯事故8起死亡15人,分别占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50.9%、27.3%。
从事故死亡率看,1-3月,全省预计生产原煤1404.52万吨,同比增加96.32万吨,增幅为7.36%,百万吨死亡率为3.915,比控制目标3.928下降0.33%,比去年同期的6.34下降38.24%。
(三)道路交通事故
从事故原因看,超速行驶、违章超车、酒后驾车、行人过失导致的事故尤为突出。1-3月,超速行驶事故死亡57人,违章超车事故死亡41人,酒后驾车事故死亡27人,行人过失事故死亡25人,分别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7.65%、5.5%、3.62%、3.36%。
从肇事驾驶员情况看,短驾龄人员是肇事的主要群体。1-3月,3年以下驾龄驾驶员造成事故死亡222人,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39.64%。
从事故形态看,碰撞和翻车是事故的主要类型。1-3月,碰撞事故死亡389人,翻车事故死亡165人,分别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52.1%、22.1%。
从事故路面状况看, 1-3月,平直路段发生的事故死亡379人,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50.74%。
从事故发生时间看,每日14时至15时、19至22时为事故高发时段。
四、下步工作建议及对策措施
四月份以及二季度,全省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能源原材料需求持续增长,市场需求旺盛加上气候适宜,企业高产、超产冲动日趋强烈,一大批停产煤矿恢复了生产,加之旅游“黄金周”来临,安全生产任务更趋繁重,压力很大。因此,下一阶段,全省要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3月27日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为重点,深化攻坚,狠抓落实,全面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今年以来,我省已经发生了4起特大交通事故,特别是3月28日至4月2日的六天内接连发生了昭通市巧家县一次死亡28人的“3.28”特大翻车事故, 大理州鹤庆县一次死亡12人的“3.30”特大翻车事故,楚雄州永仁县一次死亡10人的“4.2”特大翻车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其惨痛的损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安全形势极其严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这3起特大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按照国家总局、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加强专项整治,强化路面监控,整顿客运秩序,排查整治隐患,坚决遏止住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整治。随着天气转暖,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等事故。去年全国发生的10起较为严重的危化品事故,其中6起发生在二季度,1起发生在3月底。因此,现正处于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期,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督促化工企业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严防爆炸事故,深入抓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严范翻车泄漏事故。要抓住当前烟花爆竹旺季已过,生产任务不重的有利时机,指导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安全技术改造。同时,要严格安全许可,把好源头治理,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按要求抓好整改和督促检查。
(三)加强对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的安全监管。要认真按照省安监局近期召开的抓大促小工作会和外来入滇施工企业属地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抓紧抓好示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入滇施工企业属地监管的三项措施,从整体上降低安全生产事故、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各级安监部门要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好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专项治理工作,从资源源头上加大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矿山的整治力度,加快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进度,严格发证标准,认真搞好整改,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四)继续加大煤矿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两个重要文件精神,继续加大煤矿停产整顿关闭力度。针对煤炭需求旺季对煤炭生产拉动作用较大的特点,加强对煤矿超能力生产的监管,防止煤矿在生产旺季突击生产、盲目生产造成重特大事故。要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的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要突出旅游交通、景区景点设施和宾馆饭店的安全检查,抓好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检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OO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