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2008-01-25 06:41:34     来源:云南省安监局

2005年,是安全生产工作攻坚克难、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全省安全生产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统一部署,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安全执法和日常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一、伤亡事故基本情况

全省工矿商贸(不含煤矿,下同)、煤矿、道路交通、火灾、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铁路路外伤亡事故总数83475起,死亡3897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391起、死亡491人;煤矿事故165起、死亡265人;道路交通事故82716起、死亡2901人;火灾事故69起、死亡90人;水上交通事故1起,死亡8人;渔业船舶事故2起,死亡1人;农业机械事故30起,死亡39人;铁路路外事故101起,死亡102人。

全省发生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135起,死亡501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13起,死亡45人;煤矿事故17起,死亡71人;道路交通事故100起,死亡362人;火灾事故4起,死亡15人;水上交通事故1起,死亡8人。

全省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特大事故5起,死亡75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4人;煤矿事故1起,死亡27人;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34人。

全省未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

(一)与去年同期对比情况

全省工矿商贸、煤矿、道路交通、火灾、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铁路路外伤亡事故死亡389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422人。其中:

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8人,下降3.5%

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45人、下降14.5%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309人,下降9.6%

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2人,上升32.4%

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上升33.3%

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人,2004年未发生事故;

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53人,下降57.6%

铁路路外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2人,下降17.7%

(二)指标控制情况

全省工矿商贸、煤矿、道路交通、火灾事故死亡3747人,比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控制指标4140人减少393人,其中:

从行业控制情况看,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比控制指标减少12人;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比控制指标减少55人,道路交通事故(含路外事故310人)死亡人数比控制指标减少325人;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不含刑事纵火案件)比控制指标减少1人。

从地区指标控制情况看,2005年,全省首次实现16个州、市事故死亡人数全部控制在下达控制指标范围内。各地死亡人数与控制指标对比情况为:

昆明市,低60人;昭通市,低60人;曲靖市:低26人;楚雄州,低11人;玉溪市,低47人;红河州,低5人;文山州,低4人;思茅市,低26人;西双版纳州,低12人;大理州:低17人;保山市,低6人;德宏州,低24人;丽江市,低3人;怒江州:低2人;迪庆州,低16人,临沧市,低9人。

二、安全生产基本走势

(一)工矿商贸安全生产走势平稳

工矿商贸事故走势小幅震荡,呈先降后升再降的趋势,二月份死亡人数最低为13人,一、七、八月份死亡人数较高分别为50人、56人、51人,其余九个月死亡人数均在3647人之间。

(二)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相对较好

我省煤矿事故死亡人数较高的月份为二、三月份,死亡人数分别为32人、36人,最低的一、十月份分别为15人和13人。其余月份死亡人数均在24人以下,均低于月控制指标,且无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与全国发生4起一次死亡10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比较,安全生产状况相对较好。

(三)道路交通安全态势稳中趋紧

道路交通事故走势较为平稳,除一、二月份死亡人数较高,分别为285人、273人,超月控制指标外,其余各月死亡人数都在月控制指标内,特别是六至九月份,各月死亡人数都控制在220人以下,但发生了3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安全态势稳中趋紧。

(四)火灾形势相对趋缓

一至五月火灾事故接连攀升,但自六月份开始,事故渐趋下降,特别是七至九月三个月死亡人数均为1人,六、八月死亡人数均为2人,严峻的火灾形势得到有效控制。

三、事故的主要特点与状况

(一)工矿商贸事故

从事故类别看,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事故多发。坍塌事故死亡97人,物体打击事故死亡70人,高处坠落事故死亡60人,触电事故死亡52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的19.8%14.3%12.2%10.6%

从事故原因看,生产场所环境不良造成事故76起、死亡105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9.5%21.4%;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事故114起,死亡127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9.2%25.9%

从事故发生的行业看,事故多集中在建筑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电力煤气及供水业。建筑业事故死亡112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事故死亡104人,电力、煤气及供水业事故死亡59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的22.8%21.2%12%

(二)煤矿事故

从事故类别看,顶板和瓦斯事故多发。顶板事故死亡105人,瓦斯事故死亡112人,分别占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39.6%42.3%

乡镇煤矿事故高发。乡镇煤矿事故155起,死亡251人,占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94.7%

2005年,全省原煤产量6475万吨,煤矿百万吨率为4.093。其中:国有重点煤矿为0.227;国有地方煤矿为10;乡镇煤矿为4.975

(三)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看,超速行驶、酒后驾车、违章超车导致的事故尤为突出。超速行驶事故死亡265人,酒后驾车事故死亡159人,违章超车事故死亡144人,分别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9.13%5.48%4.96%

从肇事驾驶员情况看,3年以上驾龄驾驶员造成事故死亡1211人,3年以下驾龄驾驶员造成事故死亡868人,分别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41.74%29.92%

从事故形态看,碰撞和翻车是事故的主要类型。碰撞事故死亡1498人,翻车事故死亡553人,分别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51.64%19.06%

从事故路面状况看,平直路段发生事故死亡1469人,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50.64%

从事故发生时间看,每日14时至18时、19时至23时为事故高发时段。

四、下步工作建议

2006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充满机遇与挑战的一年。新的一年,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确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国家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大,经济结构调整的加快,经济运行环境将进一步改善,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日益重视,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比较好的环境。因此,如何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为此,现就抓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及指示精神,特别是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树立安全发展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排查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推进平安和谐云南建设步伐。

(二)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各级安监部门要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好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专项治理工作,以资源源头管理为重点,以采矿许可证的清理为切入点,加大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矿山的整治力度。要深刻吸取吉化双苯厂爆炸事故及重大污染事件教训,以查"三违"、查隐患为重点,深入抓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技术标准和安全规程,严防爆炸、泄漏、污染事故。

(三)加强烟花爆竹物品的监督管理。岁末年初,进入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运旺季,安全生产压力加大。为确保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安全,减少和杜绝因存储、运输、经销、燃放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引发事故,要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坚决杜绝随意改变工房用途、超人员、超药量违规突击生产现象。严格实行销售专营和运输配送制度,严禁超能力生产和超储超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加强燃放管理。

(四)继续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和监察工作力度。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两个重要文件精神,继续加大煤矿停产整顿关闭力度。针对冬季煤炭需求旺季对煤炭生产拉动作用较大的特点,要加强对煤矿超能力生产的监督监察,防止煤矿在生产旺季突击生产、盲目生产造成重特大事故。

(五)突出抓好"春运"安全工作。今年春运工作从本月14日开始,历时40天。预计旅客量比上年增加3%左右。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单位的安全监管,切实抓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春运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检修维护,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加大治理车船超员、超载和超速的力度,严禁货运、农用和证照不全车船非法违法从事客运业务。

(六)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防范。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以及学校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保卫,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予以整治。认真搞好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宾馆、酒吧、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改治理隐患,防范火灾事故。要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安全设施和居民群众生活设施的安全检查,维护好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OO六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