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2008-11-21 08:24:42     来源:云南省安监局

关于做好2007年度公务员考核和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云安监管党委20081

 

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云人通〔200734)要求,为全面总结2007年工作,现就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全面了解我局公务员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为调整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提供依据。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公务员考核以其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指履行职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1分以上)、称职(71分-90分)、基本称职(60分-70分)、不称职(59分以下)四个等次。

1.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以及优秀公务员名额划分

(一)考核方法

公务员考核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和定期相结合,分层次考核的方法实施。

1.局领导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总结述职。

2.正、副处长(主任)的考核按照“三方测评,述职评鉴”的方法进行。

1)正、副处长(主任,含事业单位)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总结述职,由本处室人员(正、副处长除外)按《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量化评价参考表》逐项测评打分,分值占50%;

2)分管局领导对正、副处长(主任)按《考核量化评价参考表》进行评分,分值占30%;

3)各处室正、副处长(主任)按《考核量化评价参考表》相互评分,分值占20%(只有一位领导的处室,分管局领导所评分值占50%);

4)各处室将(1)(2)(3)项测评结果按比例折分,相加后作为每个正、副处长的实际得分交机关党委,由考核委员会根据得分情况讨论、确定考核等次。

3.其他公务员(含处级非领导职务)的考核按照“对照职责、量化测评”的方法进行。

公务员在处室进行总结述职,并在总结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由本处室人员按《考核量化评价参考表》测评打分(本人也可以给自己打分)。打分完毕后交本处室指定人员按比例折分,其中群众分占50%,处长分占30%,副处长占20%(只有一位处领导的占50%),折分汇总后将全处人员得分情况和本处室对被考核人初步确定的考核等次意见报机关党委,由考核委员会最后确定考核等次。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述职。被考核人对一年来的政治思想表现,履行职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组织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形成文字总结,在本处室进行述职,并认真填写《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评议。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听取处室所有人员对被考核者的意见和建议。

3.评分。公务员之间按规定进行评分,分管局领导为正、副处长评分,处室确定所属人员初步考核等次意见并送机关党委。

4.反馈。根据考核委员会对公务员考核等次审定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如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局考核委员会申请复核和申述。

5.总结。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召开大会表彰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填写《年度考核证书》,并将《公务员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三)优秀等次名额划分

根据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按20%比例控制、分层次进行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本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划分如下:

1.局领导中推荐1名优秀公务员,各处室提出推荐意见,由省委组织部考核并确定等次。

2.局办公室推荐2名,协调处、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科信处、宣教处、法规处、应急办、机关党委各推荐1名,由考核委员会研究确定。

四、考核组织机构和考核纪律

(一)考核组织机构,

为认真做好今年考核工作,局成立考核委员会

  任:段丽元

副主任:白光福、龙宇辉、汤忠明、白良

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承办年度考核的具体工作,办公室成员由蔡继发、杨志伟、胡利平、何云霞、牛坤华、殷林、郭杰组成,办公室主任由汤忠明同志兼任。

(二)考核纪律

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处领导要敢于负责,使年度考核工作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对在考核中无理取闹,不顾事实,不顾测评结果要求提高考核等次者;对不正确对待年度考核,不认真进行总结述职,持应付态度者要严肃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可作不确定考核等次处理。

五、考核要求

(一)时间安排。各处室考核工作在2008122日前完成并将考核相关表格及处室个人岗位职责交机关党委。我局考核工作在2008125日前完成。

(二)200712月底前工作岗位变动人员,回原处室考核。

(三)2007年军队转业干部参加所在处室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等次,不参加优秀等次的评选。

(四)跟班学习人员回原单位考核。

(五)聘用人员参加所在处室年度考核,不参加优秀等次的评选。

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按照局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的要求、标准及程序进行。事业单位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事业单位上报优秀等次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人员总数的20%。

 

附件:1.国家公务员考核量化评价参考表

2.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

4.公务员考核情况统计表(一、二)

5.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分统计表

    附件请到下载中心“人事党务”下载

 

 

〇〇八年一月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