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
做好2007年度全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生产单位:
自《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5) 155号)下发以来,我省及时印发了《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通知》(云安监管〔2006) 38号),对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并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要求,从2006年起全面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工作。截止
一、登记要求
2007年危险化学品登记任务主要是完成我省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的登记工作,启动全省民用爆炸品生产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单位的登记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的收尾工作。
二、几项具体措施
(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登记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完成登记任务。
(二)以调查摸底和开展培训为手段,以登记质量为抓手,保质保量建好危险化学品相关数据库。
(三)分类汇总。
为便于统计汇总和及时掌握进度,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分为以下四类:
1.原料类
包括各类非煤矿山、工程施工、化工生产单位中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
2.化学试剂类
包括各类医疗机构(医院、医药、卫生科研机构等),科研、检测单位(农、林、牧、环保、食品、海关、卫生等科研机构),学校(初、高中、大、中专院校等)使用剧毒化学品单位。
3.烟花爆竹类
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因其使用的原料大多是危险化学品,故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进行登记。
4.其他类
除上述三种类别外,有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
(四)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不定期在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是:www. ynsafety. gov. cn)上公布已获得登记证的单位名单,促进依法登记和依法监管。
三、时间进度安排
(一)2007年3月底前完成全省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基本情况摸底。
(二)2007年上半年完成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登记人员登记业务培训。
(三)2007年上半年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收尾工作。
(四)2007年底以前完成全省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网络登记工作。
四、几点具体要求
(一)各州、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制定措施,责任到人,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和督促辖区内登记单位开展登记,将危险化学品登记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
(二)登记单位取得登记证后,应将登记表交州(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实现信息共享,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信息与技术支持。
附件:
1.云南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调查摸底表
3.民用爆炸品生产单位调查摸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