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经厅党组2020年第21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省应急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国材 厅长
副组长:张向明 副厅长
蔡继发 副厅长
王春燕 副厅长
李存贵 副厅长
文 彬 副厅长
冯 荣 政治部主任
侯玉萍 安全生产监察专员
成员单位:办公室、宣传处、减灾处、救援协调处、火灾救援处、危化处、基础处、执法处、安全协调处、救灾处、审批处、规财处、调查统计处、科信处、矿山处、机关党委。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建立完善并督促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各州、市和省级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研究并向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报告,履行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定期报告工作情况。领导小组下设由厅领导和有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的综合协调和专题、专项工作专班,负责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支持、配合、保障各专班工作有效运转。
二、工作专班及职责
(一)综合协调专班
主 任:蔡继发副厅长
副主任:张佑国 安全协调处处长
成 员:协调处全体人员、宣教中心2人
工作职责: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各专题、专项工作专班、各州市和省级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联系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防救援总队等牵头部门推动落实《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业(产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专题工作专班
主 任:冯 荣 政治部主任
副主任:胡利平 宣传处处长
成 员:宣传处全体人员,审批处、执法处、危化处、非煤矿山处各明确1名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落实。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工作专班
主 任:张向明副厅长
副主任:李昕 基础处处长
欧雄 执法处处长
成 员:基础处、执法处全体人员,危化处、非煤矿山处各明确1名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主 任:侯玉萍
副主任:赵永兴 危化处处长
成 员:危化处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联系《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联系化工园区相关工作。
(五)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主 任:王春燕副厅长
副主任:王旭斌 矿山处处长
成 员:矿山处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推动《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联系《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工作。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制定并督促落实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八项制度,加强指导协调,强化目标推进。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有关部署要求,强化跟踪问效。
(二)实行“清单化”目标责任管理。各专班建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清单,梳理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定期督促协调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实行“周报告”“月通报”“季督办”制度。各专班明确1名信息员,每周三12:00前向综合协调专班报送上周三以来工作进展情况。综合协调专班每周按时上报工作推进情况、编辑工作动态;每月通报1次全省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措施建议;每季度全面调度1次进展情况,梳理存在问题,提出督办、催办工作建议。
(四)严肃追责问责。厅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各专班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情况不清、底数不明、整治工作不负责、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不督促整改、逾期没有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等的,进行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处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