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4-06-08 23:10:36     来源: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云防汛指〔2024〕7号

昆明市、曲靖市、楚雄州、玉溪市、文山州、红河州、普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6月8日19时30分,云南省气象台发布暴雨Ⅳ级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曲靖市中南部、昆明市中南部、楚雄州东部、玉溪市东部南部、文山州大部、红河州东北部南部、普洱市东部将出现暴雨。6月7日开始的降雨过程还在持续,强降雨带进一步扩大,局地强度大,主要降雨时段多在夜间,部分地区发生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和城镇内涝等灾害风险高。根据《云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6月8日21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发展,强化监测预报和滚动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响应,根据“1262”预报和暴雨、山洪、地质等预警做好研判和对强降雨地区的点对点指挥调度,及时“叫应”相关责任人,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到村到户到人,包保责任人要认真履职,组织危险区域群众提前果断转移,坚决避免人员伤亡。要持续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的排查,加强对病险水库、尾矿库、低洼易涝点、在建项目、临时营地(工棚)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巡查值守,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置。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汛情险情灾情等信息报送工作。

 

 

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