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平台提升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2024-05-27 11:27:00     来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各州、市应急管理局,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云南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工作安排,推动我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建设,省应急管理厅结合云南实际,编制了《云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平台提升建设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认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坚持目标导向,督促企业压实责任,制定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推进措施,确保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并有效运行。

二、完善双重预防工作。针对日常督查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重大危险源区域以外的生产装置、储存罐区等设备设施未全覆盖开展安全风险分析问题,请各州(市)督促相关企业根据生产工艺流程或设备设施布局,将重大危险源区域以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泵、压缩机、分离设备、容器、反应器等装置,以及储罐区、仓库区、装卸区等设备设施和场所纳入安全风险分析单元。请有关企业将新纳入安全风险分析单元的设备设施和场所在“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其他重点场所”中进行新增注册,并制定相对应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任务清单,清单上传至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同时按清单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三、强化调度通报。为推进全省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任务按期完成,省应急管理厅将每月调度,对工作滞后、进展缓慢、建设质量不高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州(市)进行约谈、通报和跟踪督办。请各州(市)在每月的危化重点工作进度情况调度表中,及时将建设进展情况报省厅危化处。

四、强化指导服务。省应急管理厅成立工作专班,对各州(市)和企业的建设情况进行指导服务,协调解决各地建设运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地要督促企业选取高水平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建设工作,在建设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与工作专班联系。

 

附件:

1.云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平台提升建设指南(试行)

2.《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数据交换规范(2024年修订版)》

3.《云南省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平台数据交换规范接口技术文档(2024年修订版)》

4.《云南省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定位、特殊作业票数据上报指南》

5.《云南省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平台企业人员定位系统数据接入指南》

 

 

2024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