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办函〔2024〕24号
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培育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知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4〕3号),现将云南省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二、活动时间
云南省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
三、活动内容
(一)树牢安全理念,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级安委会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有效方法。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和“全民安全公开课”等,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聚焦主题主线,扎实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畅通生命通道”系列疏散逃生演练、“避险逃生训练营”短视频新媒体展播、“危急时刻之生命英雄”应急科普趣学、网络知识答题等全国性活动;结合行业领域避险逃生特点,制作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宣传产品,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公共场所宣传栏电子屏、应急广播、楼宇间广告大屏、公交地铁等渠道,科普应急避险逃生知识和技能、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保持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各级安委办统筹发挥部门联动优势,针对区域受众特点和人员密集场所地区,积极策划开展模拟火灾、危化品泄露、山洪、滑坡、泥石流和地震等场景的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期间,省安委办联合省广播电视台和云南网开展开设应急安全科普线上竞答活动和电视访谈;州(市)层面统筹各方资源,做好线上线下应急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各级安委办健全完善举报奖励机制,运用属地融媒体和自媒体平台关联推送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堵塞“生命通道”的安全隐患,争做应急安全吹哨人。
(三)创新方式方法,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有关主题活动。省安委办定于6月1日在昆明市安宁市开展启动仪式,同步组织观摩综合体地震灾害后应急疏散演练;6月16日在楚雄州楚雄市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现场咨询,组织疏散应急演练,深入企业、农村等开展应急安全宣教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等相关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省安委办面向全省组织应急安全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充分展现各行各业抓安全工作风貌和措施成效。各地报刊、广播电视台、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移动短信、分众传媒等平台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报道,播出公益广告,发布安全预警信息,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四)拓展传播渠道,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企业方面,积极培育企业安全文化,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员工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强化安全风险辨识警示;举办“企业负责人讲安全”课堂和“安全大讲堂”;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疏散逃生演练。进农村方面,重点宣传农机、沼气、农药使用等安全知识;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科普教育,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举办“村民安全课堂”和转移避险应急预案演练。进社区方面,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安全网格员、物业工作人员、安全志愿者重点宣传“畅通生命通道”相关科普知识;举办“居民安全小课堂”,深入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常识以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进学校方面,借助“开学第一课”、校园安全专栏、校园广播等宣传文化阵地,普及防范应对火灾、地震、踩踏、溺水等应急安全知识;针对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避险逃生培训和演练。进家庭方面,借助“家庭安全明白人”等活动,普及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储能设备安全、燃气安全和用电安全等知识,深植家庭安全理念、夯实家庭安全基础;定期开展居家安全检查,开展避险逃生演练,提升家庭风险防范能力、培养家庭应急技能。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要保障必要的活动经费,充分整合已有资源,创新性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安委办要协调各级各类主流媒体、新媒体和应急广播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营造浓厚氛围。
(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活动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结合,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推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促进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各州(市)安委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要明确1名联络员并分别于5月15日(星期三)18:00、7月1日(星期一)18:00前将联络员反馈表和活动总结报省安委办。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牛坤华 0871-68025605;电子邮箱:418033760@qq.com)
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