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23:43: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以下简称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应急管理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履职尽责,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平台建设,加强监督保障,推动省应急管理厅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进一步细化完善省应急管理厅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按照目录做好动态更新。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情况、森林草原防灭火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单位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办理结果、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积极参加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新闻发布会、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新闻发布会等,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公布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有关复文5件,及时公开审计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省应急管理厅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共计1205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信息208期92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依法、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2023年累计受理申请人向省应急管理厅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件,办结40件。2023年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没有被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细化审查程序,制定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的网页版式、下载版式、文本格式及专栏布局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调整更新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常态化做好省应急管理厅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检自查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网站栏目设置,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及时整改网站和新媒体存在问题。积极推进本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

(五)监督保障方面。修订完善《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制度。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1次。对照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出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有待提高,政策解读方式不够丰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仍需加大;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认真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围绕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内容质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全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公开有关信息。三是加强对全厅干部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省应急管理厅累计受理企业和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及便民热线反映诉求件40件,办结率100%。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