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达500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地质灾害)

发布时间:2023-02-03 17:49:52

1月15日,省财政厅、省应急厅下达16个州(市)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000万元,用于补助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方面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救灾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救灾资金流程控制,依法合规下达预算、分配和使用资金,确保救灾资金全部用于地质灾害救援、应急处置等工作。并开展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管理自查和绩效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监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