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情况

发布时间:2023-01-29 17:32:00

2021年,省财政厅分别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资环〔2021〕4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资环〔2021〕137号)向16个州(市)下达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100万元。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南省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应急厅组织对6个抽样州(市)、41个县(市、区)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抽查6个州(市)、41个县(市、区)项目资金共1577万元,占资金总额5100万元的30.92%。

(二)绩效评价指标、方法、标准、等级。

1.评价指标。4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益;11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31个三级指标。

2.评价方法。因素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

3.评价标准。主要采用计划标准。

4.评价等级。评分和评级相结合,总分100分,等级分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目标。

云财资环〔2021〕49号文件下达的绩效目标:企业隐患自查自报率达到90%以上,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省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演练次数每支队伍不少于1次,省级物资储备库物资完好率达到95%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的非煤矿山关闭数量指标,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评价结果

(一)综合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度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5.25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得分见下表:

  

(二)实地评价州(市)评价结果。

  

三、评价情况

(一)决策情况。

满分15分,得分12.90分,得分率8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设置了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预算编制合理,但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完整性不足,部分州(市)、县(市、区)安排项目资金时,未通过项目库进行择优选取。

(二)过程情况。

满分20分,得分14.34分,得分率71.70%。

1.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6个州(市)将省级下拨的专项资金全额拨付至州(市)本级应急管理局及各县(市、区)财政局。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抽样地区计划到位资金1577万元,实际到位1557万元,资金到位率98.73%。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抽样地区实际使用资金1128.53万元,预算执行率72.48%。

2.组织实施情况。

(1)制度建立情况。2021年12月30日省级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制度执行情况。部分地区存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会计凭证附件不全、先支出后审批等情况。

(3)项目库建立情况。个别抽样地区未建立项目储备库。

(4)项目公示情况。部分抽样地区未公开相关信息。

(5)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情况。部分抽样地区未开展绩效评价、未制定监督检查计划。

(三)产出情况。

满分35分,得分32.57分,得分率93.06%。

1.产出数量。

(1)淘汰矿山数量。尾矿库闭库(座)65座,淘汰关闭非煤矿山(座)209座,西双版纳州计划关闭尾矿库3座,实际完成0座。

(2)企业隐患平均自查自报率。昆明市五华区、西山区、盘龙区、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石林县、寻甸县、嵩明县、宜良县,怒江州泸水市、福贡县、贡山县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已停用;昆明市本级、德宏州本级、怒江州本级,昆明市东川区,曲靖市沾益区、麒麟区、马龙区、陆良县、富源县,楚雄州永仁县、双柏县、大姚县,德宏州芒市、梁河县、陇川县、盈江县企业隐患平均自查自报率未达90%。

(3)指挥和战力人员培训率。本次评价的2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培训率均达100%。

(4)应急演练次数。全省计划不少于15次,实际50次。

(5)地震搜救应急救援装备购买完成率。国家隧道应急救援中铁二局昆明队未将资金用于购置地震搜救应急救援装备备战国家“应急使命·2022”抗震救灾演习。

2.产出质量。

(1)企业隐患整改率。抽样地区均不低于90%。

(2)培训合格率。本次评价的2支应急救援队培训合格率均达100%。

(3)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省级物资储备库装备物资完好率均不低于95%;曲靖市装备物资完好率为98.15%。

3.产出时效。

(1)企业隐患整改及时性。禄劝县20项隐患逾期未完成整改,其余抽样地区隐患整改情况较好。

(2)竞赛及演练举办及时性。均按计划落实。

(3)应急响应及时性。未发现应急响应不及时情况。

(四)效益情况。

满分30分,25.44分,得分率84.80%。

1.社会效益。

(1)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率。下降率12.31%。

(2)安全事故控制情况。2021年全省未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西双版纳州、怒江州及16个县(市、区)安全事故均较上年减少;昆明市、曲靖市、楚雄州、德宏州和25个县(市、区)安全事故与上年持平或增加。

(3)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率。死亡率上升26.36%。

(4)安全生产知晓率。通过问卷调查,曲靖市师宗县、怒江州泸水市安全生产知晓率未达80%,其余地区均超过80%。

2.可持续影响。

昆明市、曲靖市、德宏州、怒江州和22个县(市、区)建立较为完善的长效机制;楚雄州、西双版纳州和19个县(市、区)长效机制不完善。

3.满意度。

通过问卷调查,除昆明市及怒江州、昆明市富民县、楚雄州双柏县、怒江州泸水市、贡山县、兰坪县满意度未达90%外,其余地区满意度均达90%。

四、问题分析

一是部分州(市)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影响资金使用率。如曲靖市、楚雄州、西双版纳州、德宏州。

二是资金管理不规范。昆明市、楚雄州、德宏州、怒江州本级和寻甸县、嵩明县、东川区、麒麟区、陆良县、楚雄市、永仁县、元谋县、武定县、双柏县、姚安县、南华县、牟定县、勐海县、盈江县、兰坪县16个抽样县(市、区)132.31万元资金存在超范围使用情况,如用于购买会议用茶叶、缴纳水费、列支接待费、购买防疫用品、支付民房整治费用、文明单位创建支出、订阅报刊杂志、列支法律顾问费、维修维护费、巩固脱贫与乡村振兴差旅费、国有资产清查费用及资产核销鉴证费、工会经费、公车保险费、职工体检费等与安全生产不相关的支出;楚雄州双柏县部分会计凭证附件不全,如2021年12月26日凭证支付云会商视频专线租用费1.44万元无相关附件;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存在差旅费出差申请日期在出差日期之后的情况。

三是档案管理不规范。如怒江州贡山县、兰坪县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记录、整改指令书、整改报告、整改复查意见书等相关检查资料未整理归档。

四是绩效管理不到位。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未能较好体现项目实施时效及效益,如隐患整改、赛事举办、应急队伍响应的时效控制,安全事故下降情况、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情况,安全生产宣传知晓情况;部分绩效指标未设置时效指标及可持续影响指标;昆明市官渡区、寻甸县、嵩明县、富民县,德宏州芒市、梁河县、陇川县,怒江州贡山县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五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楚雄州、西双版纳州、德宏州、怒江州,昆明市西山区、楚雄州楚雄市、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德宏州芒市、怒江州泸水市等28个县(市、区)未建立项目库,昆明市及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晋宁区、石林县未及时更新项目库;除楚雄州和楚雄市、永仁县、元谋县外,其余地区均未按要求主动公开转移支付资金相关信息。

六是未建立“黑名单”制度。曲靖市、楚雄州、德宏州本级,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呈贡区、晋宁区、石林县、寻甸县、嵩明县、东川区、禄劝县,曲靖市宣威市、沾益区、麒麟区、陆良县、富源县、师宗县,楚雄州楚雄市、大姚县,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腊县,怒江州泸水市、贡山县、兰坪县未建立项目主体“黑名单”制度。

五、工作建议

一是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根据上级资金分配情况,及时制定分配方案,尽快拨付至项目执行单位,提高预算执行率;项目执行单位要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资金,加快项目进度和预算支出进度。

二是加强项目监管,规范资金支出。严格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并监督整改。严格原始凭证审核工作,对原始凭证不全、不规范的不予报销。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履行支出事项事前审批程序,严禁先支出后审批。

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及时整理汇总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记录、整改指令书、整改报告、整改复查意见书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档案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规范、完整归档。

四是加强绩效管理。科学、完整、准确设置绩效目标,并根据绩效目标细化绩效指标,加强绩效跟踪和绩效自评,注重运用绩效管理成果。

五是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依据《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按要求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制定并落实“黑名单”制度,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