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8-19 19:47:32

目 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训词》,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本级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应急管理部根据有关文件和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了森林消防队伍的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本级部门决算仅包括总队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5,420.34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620.15万元,增长13.6%,主要是2020年度追加的集体退役经费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部分2021年度一次性下达,2021年地方财政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综合影响后收支总计金额略有增加。

图1 收支总计变动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498.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27.1万元、占51.4%;其他收入9,971.29万元、占48.6%

图2 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21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83.26万元、占42.6%;项目支出19,631.69万元、占57.4%。

图3 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311.22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25.09万元,增长4%,主要是2021年度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资政策,导致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图4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270.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4%,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555.23万元,增长167%,主要是2021年度落实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资政策,导致财政拨款支出总体增加。

图5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270.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住房保障(类)支出925.84万元,占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344.92万元,占96%。

图6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646万元,支出决算为23,27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2%。

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56万元,支出决算为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总队本级年中预算调整中调增住房公积金预算。

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42万元,支出决算为3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总队本级2021年度才落实新工资政策,执行预算前才最终确定购房补贴的支出政策,部分已安排的预算无法支出,且年中预算调整中调减购房补贴预算。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936万元,支出决算为7,45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总队本级2021年度才落实新工资政策,配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政策尚未衔接完成,已安排的以上部分预算无法支出,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项)。年初预算为18,712万元,支出决算为14,89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的实施周期较长,年内尚未支付资金;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能按计划开展工作;三是保险等政策尚未衔接,总队集体转制人员以前年度保险等资金尚未转移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79.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71.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808.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0.37万元,支出决算为26.42万元,完成预算的4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因公出国(境)工作未列计划也未开展。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26.42万元,完成预算的44%,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公务出行减少。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无支出,主要原因是未安排相关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6.42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8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本级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8.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0.73万元,降低5.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本级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08.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63.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56.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9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本级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8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9辆;单价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9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本级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8个、二级项目16个,涉及预算资金19,929.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要求,在预算单位自评的基础上,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本级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涉及预算资金6,587.77万元。从评价结果看,通过实施“后勤服务保障社会化”项目,保障了消防救援人员饮食条件安全可靠,有良好的用餐环境,让消防救援人员能全身心投入工作、开展工作,为完成任务奠定基础。通过实施“森林消防专项业务费”项目,为圆满完成森林(草原)防灭火中心任务、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提供专业训练、专业保障、专业战备、专业执勤值班和扑火物资器材损耗补充等提供全面保障。通过实施“消防救援装备购置费”项目,解决总队特勤大队、总队训练大队和昆明、保山、丽江、大理、普洱5个支队及版纳、迪庆大队2个大队快反中队地震、水域、抗洪等综合救援装备急需,填补部分水域救援个人防护装备、潜水装备和地震救援装备的空白,为总队日常训练、作战任务提供装备保障支撑。通过实施“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本级机关办公营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为总队机关和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消防救援人员提供良好战备训练、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为更好地履行职能使命提供强有力的硬件保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本级机关办公营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399.7万元,执行数为399.1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维修改造营房面积3次7854平方米、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工程使用年限大于15年,显著改善总队机关和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办公、学习、生活条件,提升保障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细化分解还不够清晰、具体、可衡量。下一步改进措施: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确保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本级机关办公营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 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本级的其他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部门拨付的经费。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本级各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项):指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本级各级用于履行单位职责,遂行综合性消防救援任务的各类项目支出,包括消防救援装备购置、森林消防专项业务费、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资产运行维护、信息化运行维护等支出。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本级机关办公营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本级机关办公楼由机关直属队食堂、礼堂、办公用房等功能组成,建筑面积约7854㎡,自1999年建成投入使用以来未进行过大的维修,外墙面砖脱落和室内装饰层乳胶漆涂料褪色掉皮脱落,屋面防水层老化出现渗漏水;随着办公设施设备的不断增加,原电路设计负荷不足,加之线路老化,经常出现跳闸、短路等问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尤其是总队机关礼堂作为机关办公楼一部分,是保障总队召开重要会议、承办重要晚会和举行重大室内集体活动的场所,设施陈旧、电路系统老化问题严重,多次发生短路和跳闸,电路起火引发火灾的风险极高,安全隐患较大;钢屋架屋面出现渗漏水,内墙面出现不同程度墙漆脱落、墙面泛黄,地砖多处缺损等问题,舞台地板、墙裙均不同程度出现鼓包、损坏现象,如不及时更换处理,存在安全隐患。近年来,总队营房管理部门一直投入经费进行维修,但一般维修很难解决根本问题。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本级机关办公营房主要维修屋面防水,重做室内装饰层乳胶漆涂料,扩容改造电路,重新装饰吊顶天棚遮蔽强弱电桥架,维修部分损坏墙面砖。礼堂维修改造主要扩容改造电路,重做钢屋面防水,维修更换地面和墙裙。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本级机关办公营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2021年年初预算300万元,中央财政追加项目经费额度99.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99.7万元,实际支出399.19万元。其中:工程款296.68万元,设计费85.5万元,监理费9.3万元,造价咨询费1.65万元,工程结算审核费6.06万元,结转结余0.5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2021年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且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2.2021年绩效目标。(1)完成建设方案报审报批;(2)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招投标;(3)完成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手续办理和项目建设。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该项目的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产出及效益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总结工作经验、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措施,以提高项目管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对象。绩效评价对象是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2021年办公营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预算资金399.7万元。

3.绩效评价范围。绩效评价范围包括:(1)决策情况;(2)资金分配、使用等管理情况;(3)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4)实现的产出情况;(5)取得的效益情况;(6)其他相关内容。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依据

1.绩效评价原则。在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的过程中,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重点突出原则。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3)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4)科学适用原则。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评价指标体系。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制定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设立四级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具体构成如下:一级指标包括决策(权重10%)、过程(权重30%)、产出(权重40%)、效益(权重20%)共4项,二级指标10项,三级指标17项,四级指标27项,满分100分。

3.评价方法。主要采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所确定的绩效评价方法。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项目财政支出的具体情况,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了解并评价项目立项、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产出及效益等情况,从而得出评价结论。

4.评价标准。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主要采用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1)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2)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5.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3)《森林消防队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应急森〔2020〕15号);

(4)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

(5)绩效评价小组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查看、询问、核实所获取资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工作。

(1)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确定绩效评价小组人员,对绩效评价项目进行前期调查,查阅与本项目有关绩效评价法律、法规、政策资料,走访项目实施单位,收集项目评价相关基础资料,了解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管理制度,归纳总结项目特点。

(2)根据前期调查结果,经绩效评价小组讨论后初步拟定绩效评价方案。

2.组织实施。

(1)组织召开绩效评价组会议,全面对项目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绩效评价标准和评分标准,对绩效评价小组人员分工。

(2)进驻项目实施单位,依据绩效评价方案实施绩效评价程序,了解项目背景及绩效目标,现场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供资料进行分析、核对,就相关事项对经手人员及知情人员进行问询。

(3)根据评价过程及评价结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再与项目实施单位就绩效评价报告交换意见,结合交换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本级2021年立足现有投资,针对现存问题,本着急用先修、合理统筹的原则,重点对当前机关消防救援人员反应影响日常使用、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维修改造,改善了森林消防总队机关办公条件,提高保障水平。但在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仍存在不足之处,例如:预算申报个别绩效指标不够细化、不够清晰;绩效自评评分表无依据支撑等问题。

经评价小组对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本级2021年办公营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立项、资金落实、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总评价得分94.5分,评价等级: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1)立项依据充分性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根据中共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委员会会议纪要、《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机关办公营房维修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关于下达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2019年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通知》(应急森〔2019〕80号)、《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应急森〔2019〕99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立项,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属于部门履职所需,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此指标满分1分,得分1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此指标满分1分,得分1分。

2.绩效目标。

(1)是否设置绩效目标。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办公营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实施前已设定绩效目标,此指标满分0.5分,得分0.5分;

(2)绩效目标相关性。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办公营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此指标满分0.5分,得分0.5分;

(3)绩效目标可行性及匹配性。该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并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此指标满分1分,得分1分;

3.绩效指标。

(1)绩效指标是否细化分解。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办公营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存在绩效指标不够细化的问题,如:成本指标为经费总投资,此指标满分0.5分,得分0分。

(2)绩效指标是否清晰、可衡量。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办公营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存在个别绩效指标不够清晰的问题,如:成本指标为经费总投资、指标值小于或等于400万元不够清晰。此指标满分2.5分,扣2分,得分0.5分。

4.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根据《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机关办公营房维修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关于下达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2019年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通知》(应急森〔2019〕80号)、《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应急森〔2019〕99号)等文件规定编制该项目预算,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此指标满分2分,得分2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预算资金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机关办公营房维修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关于下达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2019年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通知》(应急森〔2019〕80号)、《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应急森〔2019〕99号)等文件规定,并根据批复分配资金,资金分配科学、合理。此指标满分1分,得分1分。

(项目决策情况绩效满分10分,实际得分7.5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年初预算300万元,中央财政追加项目经费额度99.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99.7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此指标满分4分,得分4分。

(2)预算执行率。该项目2021年实际支出资金399.1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99.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87%。此指标满分3分,得分3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经抽查资金使用相关的明细账及凭证,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资金使用过程中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此指标满分8分,得分8分。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制定了《森林消防队伍财经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装备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森林消防队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森林消防队伍装备及器材编配标准》等制度,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此指标满分4分,得分4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管理资料完整,但存在绩效指标细化不足、不够清晰,已在立项环节扣分的此处不进行扣分;绩效自评评分表无依据支撑,酌情扣3分,得分8分。

(项目过程情况绩效满分30分,实际得分27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办公营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实施的计划完成面积约7854㎡,实际完成面积约7854㎡,实际完成率100%,得分14分。

2.产出质量。经评价小组获取到办公营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报告,完成验收合格,得分12分。

3.产出时效。办公营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开工日期为2021年1月8日,完工日期为2021年5月7日,总工期120天,实际完工时间为2021年5月7日,项目按时完工,得分14分。

(项目产出情况绩效满分40分,实际得分40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办公营房维修改造项目保障了总队能正常召开重要会议、承办重要晚会和举行重大室内集体活动,彻底解决设施陈旧、电路系统老化问题严重等安全隐患问题。办公营房是行政工作人员的办公环境,保障办公营房的正常运行等于保障行政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给工作人员提供便利、便捷的工作条件。评价小组发放问卷调查30份,实际有效回收30份。根据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总队机关工作人员对办公营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是否改善了总队机关工作人员办公环境的认可度为100%。认可度大于或等于85%得满分,此指标满分10分,得分10分。

2.可持续影响。根据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办公营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办公营房维修改造能维持使用年限≥15年,得分5分。

3.满意度。评价小组发放问卷调查30份,实际有效回收30份。根据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受益对象对办公营房改造工程的满意度为100%。满意度大于或等于85%得满分,此指标满分5分,得分5分。

(项目效益情况绩效满分20分,实际得分2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工作进展快,资金支出及时,完成了预算绩效目标,预算的执行和管理过程精确,未出现偏差,项目开展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项目经费支出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支付。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申报个别绩效指标不够细化、不够清晰。成本指标为经费总投资、指标值小于或等于400万元,该指标不够细化、不够清晰,不具有考核操作性。可具体为工程款、设计费、监理费、造价咨询费、工程结算审核费等。

(二)预算申报表指标不全。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办公营房维修改造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未设置时效指标。

以上事项不符合“《森林消防队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二)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描述。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采用定性表述,但因具有可衡量性。”的规定。

(三)绩效自评报告流于形式化、评分表依据不充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最后得分99.9分,无评价过程资料,缺乏底稿支撑。

该事项不符合“《森林消防队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一条绩效自评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的规定。

七、建议

(一)建议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确保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二)建议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绩效自评报告要真实反映自评结果,并且有相应的自评痕迹,保留相应的自评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