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简报第3期
2022-06-10 16:01:00     来源:云南省重大危险源检查督导专项办

州(市)交叉检查工作陆续开展(二)

5月12日以来,按照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省安委办组织安排,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联合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了《云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一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16个州(市)应急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加强消地协作,成立10个检查组,采用地市间对位交叉、循环交叉、混合编组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要求6月20日前完成市级全覆盖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第六组,玉溪市负责,检查大理白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整个检查期间,共检查大理州5家企业,发现问题隐患39条,其中,安全隐患26条,消防隐患13条,无重大隐患。检查凤仪油库8条隐患、国家管网华南公司云南输油一部7条隐患、弥渡兴达酒精8条隐患 、清华洞油库7条隐患、振戎油库9条隐患。检查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华冠酒精有限责任公司1家企业,发现问题隐患8条,其中,安全隐患6条,消防隐患2条,无重大隐患。

第十组,昭通市负责,检查楚雄彝族自治州。整个检查期间,共检查楚雄州6家企业,发现问题隐患51条,无重大隐患。检查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石油分公司楚雄油库问题隐患8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楚雄油库问题隐患8条、楚雄华茂石化有限公司问题隐患8条、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问题隐患12条、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问题隐患5条、云南铁峰矿业化工新技术有限公司问题隐患10条。

针对已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各地检查组已要求相关应急部门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形成书面的报告第一时间报备相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到现场做好督查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实现闭环管理,提高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