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进度
(第五期)
2021-10-27 11:44:28     来源:云南省重大危险源检查督导专项办

州(市)交叉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三)

根据省安委办统一部署,16个州(市)应急部门联合消防救援机构,分别组成10个检查组,采用地市间对位交叉、循环交叉、混合编组检查等方式,于10月中下旬开展州(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全覆盖交叉检查工作。截至目前,10个检查组已全部完成交叉检查工作。

第二组,昆明市负责,普洱市、丽江市配合,检查曲靖市。整个检查期间,共检查企业16家,发现隐患186条,无重大隐患。检查曲靖市曲靖大为焦化供气有限公司、曲靖东磷化工有限公司、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大为恒远化工有限公司、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云南新蓥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荣盛磷化工有限公司、云南鸿泰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欧罗汉姆肥业科技有限公司、曲靖卓扬工贸有限公司、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云南输油一部曲靖站、云南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陆良县宏盈磷业有限责任公司、陆良景兴焦化有限公司、云南能投曲靖发电有限公司、曲靖市沾益区呈钢能源有限公司16家企业,发现隐患186条,无重大隐患。

第五组,大理州负责,检查普洱市、临沧市。整个检查期间,共检查企业2家,发现隐患5条,重大隐患1条。检查临沧市临翔区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1家企业,发现隐患3条,重大隐患1条( 液氨卸车点未完成有毒气体浓度检测报警仪安装,目前已报购);检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华临酒精有限责任公司1家,发现隐患2条,无重大隐患。

第八组,文山州负责,检查保山市。整个检查期间,共检查企业5家,发现隐患55条,重大隐患3条。检查龙陵县神龙氧气厂1家企业,发现隐患11条,无重大隐患;检查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华鑫化工产品有限公司、龙陵县永盛气体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保山油库3家企业,发现隐患33条,重大隐患3条(甲醇卸车区域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操作控制界面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点位不明确。现场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未粘贴检定状态标识);检查腾冲县古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1家企业,发现隐患11条,无重大隐患。

针对已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各地检查组已要求相关应急部门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现场督查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实现闭环管理,提高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