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进度
(第四期)
2021-10-27 11:42:41     来源:云南省重大危险源检查督导专项办

州(市)交叉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二)

根据应急部统一部署、省安委办组织安排,16个州(市)应急部门联合消防救援机构,分别组成10个检查组,采用地市间对位交叉、循环交叉、混合编组检查等方式,于10月9日至10月20日开展州(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全覆盖交叉检查工作,以安全专项检查督导推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不断提升重大风险防控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截至目前,已有8个检查组开展工作,现将新增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第三组,楚雄州负责,西双版纳州配合,检查玉溪市。检查华宁县祥磷制品厂1家企业,共发现隐患9条,无重大隐患。其中,安全生产隐患5条,消防隐患4条。

第六组,临沧市负责,检查大理州、西双版纳。整个检查期间,共检查企业4家,发现隐患15条,无重大隐患。检查大理州勐海县华冠酒精有限责任公司1家企业,发现隐患6条,无重大隐患;检查弥渡县兴达酒精物资储运有限公司1家企业,发现隐患3条,无重大隐患;检查大理市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大理石油分公司凤仪油库、国家管网华南公司云南输油一部大理站2家企业,发现隐患6条。无重大隐患。

第十组,红河州负责,检查楚雄州。整个检查期间,共检查企业4家,发现隐患44条,检查楚雄州中石油楚雄油库、中石化楚雄油库、楚雄华茂石化有限公司、楚雄德胜煤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发现隐患44条,无重大隐患。其中,楚雄德胜煤化工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已停用,该公司要关闭退出。

针对已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各地检查组已要求相关应急部门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形成书面的报告第一时间报备相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到现场做好督查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实现闭环管理,提高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