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厅到文山州红河州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
2021-10-21 09:39:49     来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10月14至15日,省应急厅一级巡视员蔡继发率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人员和专家,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检查组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细则》,对云南普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天冶化工有限公司、云南屏边黄磷厂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蒙自油库等4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自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对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消防应急工作、四区分离等相关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在云南屏边黄磷厂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时,检查组发现该企业存在五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学历为中专,达不到相应学历要求;二是未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无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的要求;三是有毒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报警无报警处置记录;四是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不到位;五是煤气处理区域设置有交接班室和休息室。检查组要求属地应急部门认真督促整改,依法依规对企业进行严格处罚。

检查组强调,相关企业要把安全当做生命线来对待,抓住机遇,加强投入和改造,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认真学习领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细则》,严肃、认真、细致组织好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扎实开展自查评估及隐患工作。认真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与工作能力。严格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对重大危险源、特殊作业等环节实行精细化管理。按标准配齐配强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保证随时能够正常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