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动态
2020-06-08 12:07:00     来源:

第1期

省启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5月28日,省安委会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即从2020年5月启动至2022年12月在危险化学品、煤矿、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等10个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我省三年行动计划分为制定方案、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4个阶段。结合我省实际,制定“1+2+10”工作方案,即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实施方案,以及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安全、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粉尘涉爆等10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我省三年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巩固2018年以来全省开展的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成果,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省三年行动计划强调:一是突出目标任务。检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际成效,根本体现在生产安全事故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围绕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以及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提出239项具体任务。二是突出源头治理。从规划布局、审查审批、行政许可等方面明确了部分行业领域安全源头管控具体措施。三是突出本质安全。吸收我省开展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取得的经验,把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安全工程改造、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作为整治的重点内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四是突出长效机制。立足于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制度成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有关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联络员会议、督查督办、情况通报、警示约谈、巡查考核等制度,强化推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三是强化支持保障。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全力推进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四是加强监管服务。将“打非治违”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严格“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大力推广可复制经验,曝光负面典型,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五是强化跟踪问效。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督办、考核、线索移交、提出问责建议等措施,对整治工作不负责、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不整改、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省安全生产事故大幅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省政府召开2020年全省消防工作暨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会

近日,省政府组织召开2020年全省消防工作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总结2019年以来全省消防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消防安全形势,安排部署2020年重点消防工作任务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会议通报了2019年以来全省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2020年重点消防工作任务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和昆明市、楚雄州政府作了交流发言,通报表彰了2019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要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统筹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要加强智慧消防建设,定期研判评估消防安全形势。二是要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要加强火灾风险评估,摸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措施,逐项推动整改落实。要深入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等5项“攻坚治理”工作,梳理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和整改路线图,分类施策、精准治理。要总结提炼整治经验做法,固化为消防管理制度和治理规范,做到标本兼治。三是要精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要引导各类媒体积极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和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三提示”和管理人培训。四是要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突出抓好24支省级典型灾害事故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救援器材装备,建立应急救援力量投送、救援信息共享、通讯联合保障等工作机制,超前谋划防范应对措施,随时做好抗大震、救大灾的各项准备。

会议强调:一是要层层压实责任。要修订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制定“党政同责”具体措施和省消安委工作规则,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工作制度,开展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分类制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全面组织开展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切实压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二是要强化任务跟踪督导。省消安委要对专项行动和年度重点消防工作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定期“晾晒”任务推进情况;加大消防工作考核、督查、问责力度,推动各地严格落实消防工作属地责任。三是要严格工作责任追究。要健全完善问责机制,强化隐患整治问责,对火灾隐患重大、隐患多次重复出现的,要通过党纪、政纪和行政处罚等形式问责,倒逼消防责任落实。

 

省司法厅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迅速开展本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是成立由厅长担任组长,副厅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分2个专题和5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二是将安全生产普法宣传任务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利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新媒体平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三是采取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以及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五项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是开展消防、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单位外租土地、房屋、场所以及学校等5个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从提高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推进煤矿安全科技创新、提升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以及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等方面深入实施。

五是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实施闭环管理、对帐销号,动态更新“两个清单”。

六是将整治情况纳入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责。

 

云南省暨昆明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云南行”活动启动仪式在昆举行

6月1日,云南省暨昆明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云南行”活动启动仪式在昆明中国铁建巫家坝项目部举行,我省安全生产月紧扣“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方式灵活、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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