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参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集中视频培训的紧急通知
2020-05-14 16:08:00     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属有关企业,中央驻滇有关单位,各州、市应急管理局:

应急管理部定于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15:30举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集中视频培训。培训结束后,我省接着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危险化学品安全和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内容。

二、地点及参加人员

(一)省应急厅分会场:省应急厅二楼视频会议室。参加人员:省级专项工作办公室成员;省应急厅分管领导,危化处和危化品登记中心全体人员;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负责人,作战训练处、防火监督处全体人员;参加专项督导的专家。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铜业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石油云南销售分公司、中石化云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中石油西南管道昆明输油气分公司、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昆明输油管理处、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西北销售云南分公司等各1名分管安全负责人。

(二)各州、市、县、区应急局分会场:各州、市、县、区应急局视频会议室。参加人员:市级专项工作办公室成员;各州、市、县、区应急局分管负责人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处、股)室全体人员;消防救援支队有关负责人,作战训练、防火监督处(科)室全体人员;消防救援大队全体干部;参加专项督导检查的专家;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一)请于5月15日(星期五)12时前,将在省应急厅分会场参会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反馈省应急厅危化处。联系人:李程;电话:0871-68025587;电子邮箱:ynaqwhc@sina.com。

(二)请各州(市)应急局负责通知辖区各县级应急局、本地区有关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按时参加培训,消防救援总队负责通知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有关人员到当地应急局参加培训。

(三)请各有关单位和参会人员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地分会场于5月15日9:00开机调试视频设备(联系电话:0871-68367173),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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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视频培训紧急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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