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下拨省级冬春救助资金2000万元
2019-03-08 16:22:00     来源:办公室

2018年,我省多地遭受不同程度的风雹、洪涝、滑坡泥石流和地震灾害,先后发生了通海2次5.0级地震、麻栗坡“9·02”洪涝灾害、墨江5.9级地震、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湖灾害等一系列自然灾害,给灾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全省因各类自然灾害造成16个州(市)122个县(市、区)482.82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及失踪85人,紧急转移安置12.70万人次,冬春需救助393.1万人。

为切实做好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在2018年12月下拨中央冬春救助资金3.204亿元的基础上,近期,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联合云南省财政厅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结合上一年度各地自然灾害损失情况,下拨2019年省级配套冬春救助资金2000万元,对重灾地区、深度贫困地区给予倾斜支持,全力支持各地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同时结合当前机构改革工作实际,要求各地财政、民政、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下步,省应急管理厅计划于3月下旬至4月上旬,会同财政、民政等部门对各地冬春救助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地进一步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全力做好冬春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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